我刚去一家公司当学徒,没有合同,也没有看过公司制度。因学东西太慢,不想干了。可是辞职经理不同意,说

我刚去一家公司当学徒,没有合同,也没有看过公司制度。因学东西太慢,不想干了。可是辞职经理不同意,说不到一个月不能辞职,不然不给工资。辞职还得30天。我们该履行吗?

试用期应当提前三日,已过试用期的,应该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用人单位还需要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追问

这是没有合同的劳动,我该怎么保证我的利益?

追答

  首先要证明劳动关系。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都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劳动关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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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05
这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本人要求辞职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书面报告,不管干任何一个工作都是有岗位的,你突然提出辞职走人那这个岗位空缺就得停产停工,所以,经理不同意是按法律办事是对的追问

前一句,干不到一个月不能辞职,不然不给工资。

追答

单位,工厂并不是收容所,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不给你工资也对的,因你时间太短,又是学徒工,事前经理也肯定没答应你说你想走会补资给你,私人企业就是这样,你无法向劳动部门伸诉

第2个回答  2016-01-05
既然没签订合同,你随时都可以走,不给工资是不合法的。
第3个回答  2016-01-05
没有签合同当然他也不能拿什么东西来压你,不能让你走
第4个回答  2016-01-05
没有合同你难打官司没什么证据你也没什么办法啊。
第5个回答  2016-01-05
  既然没签订合同,你随时都可以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