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的格式怎么写

最好有范文

(1)自书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要求立遗嘱人自己亲笔写,写完之后签上自己的名义并注明年月日。
反言之,不是自己亲笔书写的、写完没签名、没有注明年月日等都可能导致自书遗嘱的效力受到质疑或否定。
自书遗嘱一般不建议进行涂改或增删,可以选择打印方式作参考,再亲笔抄写避免涂改。
自书遗嘱订立后如有需要进行调整和变更的,应另行订立遗嘱,不宜在原遗嘱上删改,重新订立的遗嘱建议注明第几份,以及与之前遗嘱冲突的情况,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遗嘱一般由立遗嘱人自行保管,也可以交信任的人进行保管。
(2)代书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要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个见证人代书、签名,另一位见证人签名,此外还需要遗嘱人签名,立遗嘱人和见证人均需要注明签名的年月日。
《民法典》实施后,代书方式可以是代书人亲笔书写或采取打印方式,为了便于继承纠纷中遗嘱真实性的认定,建议代书方式首选亲笔书写。
代书遗嘱要求比较严格,建议慎用代书遗嘱。
(3)打印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打印遗嘱是《民法典》新增的遗嘱类型,要求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应当由立遗嘱人亲自打印形成,打印后由遗嘱人和见证人在遗嘱的每一页均签名、注明年月日。
遗嘱的真实性是遗嘱效力认定的前提,建议订立打印遗嘱时全程录音录像。
(4)录音录像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录音录像遗嘱应当采用专业录音录像设备,应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录音录像遗嘱中应看到遗嘱人和见证人,遗嘱人和见证人也可以在录音录像遗嘱中介绍自己的姓名并说明录音录像遗嘱形成的年月日。
录音录像遗嘱的载体是录制设备,将录音录像遗嘱拷贝到电脑或其他载体上即为复制,建议采取录音录像订立的遗嘱要保管好录制设备,同时不要将录音录像遗嘱的原始资料随意删除。
(5)口头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一般是在极端情况下,即危急情况下才能使用,且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消除以后,能够采取书面或者录音录像等其他形式订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6)公证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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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26

自己在家写的遗嘱,在法律上称为“自书遗嘱”,《继承法》第17条第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这是对自书遗嘱的概括性规定,具体地讲,订立遗嘱应注意:(1)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即完全真实的表达本人的意思,又不易为他人伪造、篡改。(2)遗嘱人应亲笔签名。应由遗嘱人亲笔签名,以示遗嘱为何人所立,内容为书写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遗嘱有效的决定性条件;无亲笔签名的遗嘱无效。(3)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遗嘱上写明日期,不仅在发生纠纷时有助于辨明真伪,且能辨明遗嘱人书写遗嘱时是否有遗嘱能力;当有几个内容相矛盾的遗嘱时,还有助于判明哪个遗嘱是最后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年、月、日三者缺一不可,并尽量使用公历。(4)自书遗嘱允许遗嘱人涂改、增删、订正。如须涂改、增删、订正,应在改动处注明改动的字数、改动的时间并另行签名。如属实质性修改,应在遗嘱内容之后专段说明修改之处。遗嘱书写完毕之后,一般应由立遗嘱人自己保存,或交专门的遗嘱执行人保存,而一般不应交遗嘱继承人保存,以免对其真实性引起疑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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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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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03-30

先写上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住所。 我患有××××病症,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最后写上继承人,签上日期姓名即可。

遗嘱内容如何书写:

一、我位于 XX 的房产,系我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全部由我的父母继承,在我死后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若我的父母一方先于我死亡,则由存世的另一方继承。若我的父母均先于我死亡,则全部由我的孩子继承,在孩子成年前由×××代为保管居住。

二、我位于 XX 的房产,系我和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属于我的份额,按上述第一条规定继承。

三、我的银行存款。

四、我现有的债权

五、我指定×××和×××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他们共同在我死后启封和公布此遗嘱,并负责我遗产的分配。若其中任何一人先于我死亡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执行职责,则由另一人独自担任我的遗嘱执行人。若两人均不能履行执行职责,则由他们指定的另外的人执行。指定文件须有两人中任何一人的亲笔签名。

六、我与某某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签订的《遗嘱执行法律服务协议》作为本遗嘱的附件,协议中有关遗嘱执行人的指定(包括委托变更指定)、遗嘱执行人的权利、遗嘱执行法律服务费用的支付等有关遗嘱执行的条款,视为本遗嘱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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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在遗嘱当中处理财产的占绝大多数,这类遗嘱一般没有统一的格式,但在实践中,它的一般写法是:
①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②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及其所在地,遗留给何人,具体写明由哪一个继承哪些财产,也可按财产写明。

③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

④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由于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不同,遗嘱的写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须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

----------------------------以上是简明版--------------------

一、 遗嘱有哪些法定形式?
1、证遗嘱:即经过国家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它在各种中效力最高。当有其他形式得遗嘱与公证遗嘱发生冲突时,以公证遗嘱效力最高。
2、自书遗嘱:是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注意:如果是老两口(夫妻)共同立的遗嘱,则必须两个人亲自签名,不能由一个人代笔,一般应按指印。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4、录音遗嘱:应该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现场在场见证。
5、口头遗嘱,一般是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遗嘱,但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危急解除后,遗嘱人能用书面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二、 遗嘱的写法(见范文)

三、立遗嘱应该注意的问题。
1、如果有数份遗嘱内容相互矛盾时,有公证遗嘱的应该以公证遗嘱为准,如果没有公证遗嘱,则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
2、立遗嘱人要具备行为能力,所立遗嘱要出自立遗嘱人的自愿。
3、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嘱人本人的财产,如夫妻共同财产不能由一方单独处分。
4、代书人和见证人的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如他们的债权人、债务人、合伙人、配偶、子女、父母等。
四、遗赠与遗嘱的写法和要求基本相同,只是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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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遗嘱范文

立遗嘱人傅××,男,××岁,××省××县人,住本市××街××巷×号。

我无子女,无近亲,近期来脑残的病情又转重,我的生活全靠邻居杨××照料。长期以来我与杨××谊甚笃,对于他的悉心照顾我十分感激。我决定,在我去世以后,将我个人财产,计旧床一张,方桌一个,木凳两个,半导体收音机一台,双铃马蹄钟一个,吉他拨片一块,零星家庭用具若干,书籍两架,都无偿地赠与杨××所有。我的后事,也烦杨××料理。我生前和几个女人之间纠结暧昧的关系,请单位党组织考虑死者的尊严和生者的权利,不要再查。我的未竟诗歌小说可以整理发表。书信及日记,切勿发表。特此遣嘱为证。

立遗嘱人:傅××
证明人:李××(签名盖章)
许××(签名盖章)
代书人:律师贾××(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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