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结婚三年给她看病花了几万,把病看好了就和我离婚,看病钱能要回来吗?

如题所述

不可以要回来,因为结婚已经三年,不存在诈骗你的钱。法院不会支持你。

如果离婚,婚后剩余财产,平均分割。

不过,你可以请求法院适当的在财产上少分一点给她,法院可能会适当的偏袒你一点,也就是女方知当少分一点。不过,这一点的最终不一定会多给你一点,但可以争取。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12-15
属于夫妻间正常开销,要不回来的。给妻子看病也是你的义务,必竟当时你们还是夫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