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东莞一家工厂做事还没过试用期辞工,提前了三天,但是他们厂有个规定说试用期必须提前七天,他们说我是辞急工要扣我工资,扣工资的百分之三十,这可以吗?
问题是他们说了,规定就是这样的!就是要扣
我要怎么做呢?
找劳动局
什么多了十?
扣百分之二十
劳动发规定的?
不知,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