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改善网络民意对政府制定政策的影响

如题所述

一、网络民意给地方政府公共政策的积极影响
当今互联网逐步作为采集民情的一种途径。希瑟·萨维尼曾说过,互联网是信息传播的一种途径,同样更是民主进程改革的有利武器。公众通过互联网发达民意的办法逐渐成为趋势,这种形式可以摒弃现实中存在的阶层观念,使人们在虚拟的互联网世界中不分年龄、不分阶层,畅所欲言,这样更加有益于公众参与公共决策。同时,公众舆论可以为政策决议提供参考,有助于政府的制定和实施。
互联网民众舆论是社会舆论的一种形式,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公民可以通过互联网实时快速的对政治活动、公共事件进行关注和讨论,因此互联网民意在当今社会对各种政治社会问题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同时对政府决策起着积极的作用。具体作用可分为如下几点:
(1)分放决策权,保证公共决策公正
“重大的事情必须让广大人民群众知道,重大的问题必须经过广大人民群众的讨论”。政府拟定政策时,为了保证公共决策的公正性,可适当将决策权力转交给民众,通过媒体途径,根据民众舆论导向来确定决策是否满足民众需求。
(2)富集多种民意信息,改善公共危机
公共危机指的是一些突发的危机性事件,通常相对而言比较大的公共危机不仅具有紧急性,同时还有信息不完整、不一致、非正规化传递等多种特性。这些特性给传统媒体带来了很大的挑战,信息的完整采集和规律性获取在应对公共危机时都是相当困难的。因此,所谓的小道消息则屡屡皆是,这样就会形成很多不真实的传言和报道。而互联网则可以作用民意采集的平台,同时通过该平台提供实时的公共危机的详细信息也有利于民心的稳定,而且也可以很好的遏制谣言的传播。
(3)提高平等观念,完善公共事务督促体制
互联网为民众提供了一个虚拟的空间,在这个空间中人们没有年龄之分,没有贵贱之分,没有等级之分,这种轻松自由的氛围为每一个人都提供了平等自由的发言机会。同时,互联网缩小了地域性,不同区域的人都可以进行实时的互动,互联网的这些特性使得公众可以实时便捷的监督公共事务的发展趋势,同时每个人都能平等的参与到政策决议中。
(4)心声多元化传递,保障不同阶层的利益
民意是以“立国、治国”为根本,促进可持续化发展的有力能量。同时,民意是整个历史发展长河中民众发挥主导作用的凝聚体现,表达了民众维护自身权利的根本诉求。民意表现出的多元化特性是不同民意的体现形式,也是各阶级不同需求的体现形式。
(5)共享决策信息,促进议程进度
社会公共问题曾十分严重的被政府所垄断,公众不具备参与公共政策决议的权利,而且所谓社会公共问题的确定也只有政府能够决定。而互联网的开发性实现了信息的共享,公民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自由平等的发表言论,同时,公民通过各种互联网技术可以实现人们之间对于公共事务的交流,这种开放性的交互式平台打破了政府对于社会公共问题决议的垄断性,公民的参与不仅可以优化政策议题,同时还可以促进公共政策的议程进度。
(6)开展公共领域开发,完善政治环境
互联网不仅为人们生活带来了很多的便捷,同时,也对当前的政治环境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为实现民主政治提供了新的便捷途径。
、二网络民意给地方政府公共政策的消极影响
所有事均存在多面性。因为互联网本身具有匿名性、无障碍性以及虚拟性之类的缺点,网络民意一方面展现出正面作用,另一方面也存在部分消极作用。
首先,网络民意存在关于代表性的问题。网络民意最显著的特点是,它所具有的表征特征不能涵盖方方面面。因为现实中科技、经济这些制约因素的存在,让网络民意发声代表人群产生分布不均衡的现象。就年龄层面看,到2014年6月为止,20至29岁区间内人群为发声总体的最大组成部分,占总体30.7%。而50岁以上人群仅有5.3%。以上数据表明上网民众主体年龄分布具有严重的不均衡现象。而就分布区域来说,上网民众主体的区域性结构也发生较为明显的失衡,上网民众的主要分布情况与城市化和区域发展状况存在较为明显的关联,城乡及东西部之间的分布状况不同。“利益的权威性分配”的目标对象是全体人民群众,就普遍层面来说,其包括所有公民的权益,可是就以上数字来看,上网主体民众分布的失衡并不能适应目标对象广泛性的需求,所以网络民意并不具有普适性,它与实际民意间有一定的差异。
其次,在互联网中,信息的真实性难以确定,匿名性质一方面为网民提供言论上自由,另一方面也使互联网成为谣言滋生的平台。互联网之所以成为谣言蔓延扩散的主要阵地,是因为在互联网中,信息的扩散是及其自由的,缺少障碍的存在,同时信息源和资源的出口具有多样性。曾经有人表示,互联网中,网络病毒之外,最恐怖的武器正是谣言的流传扩散。民众在面对数量庞大、优劣不一的新闻及资源时,如果没有变成真假方法,在海量的信息中,常常变得茫然无错,这也进一步导致他们的分辨能力易被过强的感性思维或具有教唆煽动性的话语所影响,一时的冲动和感性情绪会取代正确的逻辑判断,从而使真正的民意被“伪民意”所取代,如果这一点被心怀不轨真者加以利用,会严重威胁的社会的正常秩序,影响我国良好的发展势头。此外,在互联网文化中,缺少依据、不管真实状况的满嘴乱言、胡说八道也是屡见不鲜。曲解自身所听所看之言,扭曲事实之事也常有发生。作为网民,需要从实际出发,以事实为依据,出言有据,说自己说的话负责。可是一大部分网友缺乏这种认识和概念,仅凭自己的主观想法肆意乱说,巧言胡语,更有甚者,不了解事实状况就确信地传播着他们坚定为“事实”的谣言。而对自身话语会产成何种社会反映以及后果完全不顾。即使被实际情况证明所说言论是错误的,仍然毫无悔改之意,更不用说去自我检讨,认识和改正自身错误。一些掩藏真实情况的的政治言论,乃至那些居心叵测的对政府、对党、对国家诬陷、谩骂的话语,如果通过互联网被大范围扩散,会让谣言四起,迷惑群众的认识,影响公共舆论倾向。倘若在这个时候官方仍然不去对事实作出解释,而任谣言肆虐,这种置之不理的态度会造谣言影响政府公信力,造成人民群众的恐慌心理,打破社会的各个方面稳定发展的环境。
释放各种不良情绪的情况。另一个层面是一些学者发现互联网具有很多不同的搜索工具,一些个性化的设置让互联网一方面加强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另一方面也因为一些技术,如屏蔽技术的使用导致人们之间交流有被隔绝的风险。此外,我国现有的互联网文化依旧缺乏积极向上的环境,互联网中存在很多低俗文化。互联网给予了广大人民群众极大的自由发表自身言论,可是须多人依旧不会使用这种权利。一方面网络民意对言论自由具有显著的良好影响,另一方面它在不知不觉中增加了民众思维的不理性,使整体民意在表述过程中更加不理性,最明显的是显示出民众缺乏理性的感性思维。倘若对民众的表述空间不加以制约,极易导致很多盲目性的活动和行动,如抗议等。互联网文化的不和谐,最明显地反映在互联网的语言暴力。很多话语以监督为名,对反对自己观念的人斥责辱骂,不容不同意见,乃至恶言相讥,常常用傻子相讽,或用穷矮搓相击。讽刺辱骂等等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
通过对于以上网络民意的不良作用的讨论,能够发现其对公共政策也存在很大的负面作用。因为上网民众主体分布的不均衡,使民意无法真正的作为人民群众的心中所想。并且如果被小部分居心叵测者加以利用,会导致互联网上不了解事实真相的人被大肆煽动蛊惑,这样的民意也不是人民群众的真实想法,而仅仅是为小部分人的利益服务。并且在数字化世界中,信息数量太过庞大,政府能否在确保不重复的情况下从大量数据信息中得到有效的信息,得到不同民意的分布,并且为大部分人的权益服务,都有待进一步探索以排除干扰。
网络民意对地方政府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影响
具体到涉及大众利益的法律制定中,一定要关注如何让网络民意发挥作用从而实现其进入到决策层面,此外还要认识到它在制定这些条款之中所不可或缺的重要的地位。那么,它在实现的过程中也要注意以下问题:
相关法律内容进入到决策层面时应当注意到社会大众的意愿以及在这方面的社会效应; 在设计的过程中倡导一点,即应当及时地同社会大众沟通,如开设听证会等。 网络民意在这些方面所呈现出来的巨大推动力主要表现为:
(1).网络民意有利于公共政策制定民主化
这是能够有效地体现大众意愿的行政方式之一,同时也是当前行政部门出台法律条款的一大基础。这就意味着行政部门必须要将社会各界的意愿充分调动起来,并且在出台过程之中协调民众的想法和要求。因为这些条款的设定是基于社会人士之平等地位而建立的,并借助交流、互动、商定等方式得以实现的。毕竟,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因此每个人的意愿都具有各种差异性,那么,能否将这些差异协调好从而传达出群众的想法是一大难题。在这样的背景下,行政部门必然要借助多与民众交流、多同社会各界建立友好关系,从而促进不同独立群体能够有效地为相关规章制度的出台贡献力量。
(2).网络民意有利于公共政策制定科学化
相关规章制度设计倡导的是进一步实现政策更大化地反映民意。同平面媒体相比,借助网络平台开展的媒介活动就在数据传播、速度化、受众多等方面具有优势。互联网上体现出来的民众意愿可以更好地为行政部门建言献策,并且在海量信息中获得最有利于大众共同权益的方法,从而更好地确保了相关法律条款出台的有效性。所以,互联网上的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发挥了群众的智慧,继而更好地发展行政部门规划设计的水平。
(3). 民意表达有利于公共政策制定更加完善
政府部门设定的法律条款规定能不能取得良好的社会影响力,这一评判标准是民众的反映。新型的公民借助网络表达自己的诉求,不但说明群众是其主体构成,也说明群众是社会活动参与的主体。因此,在相关规章制度的实践过程中,这一类人群完全能够将直观的体会借助互联网进行传播。而且,众多的行政部门也开始借助互联网这一平台来加强同民众的沟通。基于互联网为平台的这种对话使得行政部门直接同群众交流,从而更加直观地了解了民众的要求,而这也成为判断相关规章制度实施好坏的重要标准。如:早在2007年,两会通过媒介开通的反馈方式,其实就是集中化的一种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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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30
 互联网技术的革新和进步,为民意表达提供了新的言说空间和表达渠道,网络民意作为社会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一股举足轻重的力量。在“周久耕事件”、“林嘉祥事件”中,参与讨论表达的网民分别达到了100万和180万。网络民意正以其强大的社会舆论影响着政府决策与社会治理的结构。政府管理人员应对网络民意表达对政府决策的重要影响有清醒的认识,客观看待其对政府决策的影响,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规避其消极作用,这对于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网络民意的内涵

  民意作为一个思想,在中国古已有之。庄子曾云:“上法圆天以顺三光,下法方地以顺四时,中和民意以安四乡。”
〔1〕由此观之,民意存在于民众之中,并具有安定社会的作用。民意作为一个概念在西方也得到了广泛运用,韩念西(Bernard
C.Hemmessy)在其1965年所著的《民意》一书中所做的界定:“民意是具有相当数量的一群人针对重要议题表达其复杂偏好的综合。” 〔2〕网络民意作为网络时代民意表达的新形式,它是网络虚拟言论市场的产物。网络民意是指依托于互联网技术基础,以网络为平台,通过互联网上论坛和社区、博客等手段自由发表评论和意见,聚合某种愿望和诉求,从而形成的一种新兴民意。〔3〕目前,它以新闻跟帖、虚拟社区、网络论坛、网络群聊(如QQ群、MSN)、网络搜索(如百度知道、新浪爱问等)、贴吧、博客、播客等为载体或表现形态。

  二、网络民意对政府决策的影响

  网络民意作为基于互联网技术支撑下的一种新的民意表达方式,它的便捷性、交互性、匿名性、低成本等特征,使得网络民意具有许多传统民意表达所不具备的优势,为公众实现政治参与另辟了蹊径。在实践中,网络民意对政府决策的影响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帮助政府作出科学、合理的决策。同时,也存在一些阻碍政府正确决策的缺陷,认真剖析其利弊两面,对于改进政府决策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一)网络民意在政府决策中的积极作用

  1.提供“原生态”舆论基础,增加决策的科学性

  传统媒介舆论中的舆论主体,有的害怕远离群体规范而受孤独之苦,有的担心违背有关规章制度而遭受报复,因而他们发表意见时都不同程度地保持“沉默”,没能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这种由“媒介宣传”而被迫接受的一致同意,不是真正的舆论,它的表面多数是虚假的,可以说是民意异化。当这种被虚假表面掩盖的真正民意聚合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发生聚变,这样决策者的决策失误就会显露出来,从而对社会造成危害。网络民意恰恰相反,表达主体的匿名性使得舆论主体敢于表达自己的真实心声,使决策者一定程度上掌握了原生态民意,决策者容易捕捉到舆论的焦点,这样就大大提升了决策的科学性。

  2.扩大公众参与范围,提升决策的民主性

  网络作为新兴的政治参与手段,从政府角度来看,政府将会有更便利的渠道在更广大的范围内收集社会各阶层的意见,获得信息反馈。而且这些信息可以以最直接的方式获得,避免了经过多层过滤使得信息失真情况的发生。网络的快速信息传递既使公众的信息反馈速度大大加快,也使得政府对问题的回应速度大大加快。这将有利于密切政民关系,从而增进社会稳定。〔4〕如:2009年12月初国家标准委员会出台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 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引起社会广泛争议。广大网民(尤其是对此问题持续关注的专家学者)、相关生产厂家、中国自行车协会等在网上就此规定热议,一些专家学者充当了“意见领袖”的角色,介绍了国际上其他国家的通行做法。12月9日,中国自行车协会于7日递交申请,要求暂缓实施《电摩条件》。12月16日下午,国家标准委发出通知,决定暂缓实施《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5〕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网络民意的胜利,后续电动自行车标准的修订还应当让公众表达自己的诉求和利益,给予他们一定的表达空间,网络大大促进了政府决策的民主化进程。

  3.进行有效的舆论监督,增强决策的公信力

  政府是公共权力的中心,“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因此,对政府决策行为进行监督是正确行使行政决策权的必要条件。在各种监督形式中,舆论监督是增强决策公信力的重要途径。在我国,传统媒介受管理体制的影响较深,在有些事件的表态上往往出现“集体失语”。网络相对地游离于体制之外,为实现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对话和沟通提供了空间。2010年6月5日,广州市财政局网站上已将《市财政局2010年部门预算》以及《广州市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挂出来。预算显示,一次性专项项目支出5508.48万元,但列出具体用途的只有1102万元,有4000多万元用途并无列明。〔6〕一份看不懂、看不明白的预算报告让网上舆论哗然。对此,广州市财政局有关人士解释,在经常性项目支出和一次性项目支出中,列出的只是部分项目,没有列全的原因是项目太多。未来政府预算报告要让群众信服,只有让群众看得明白才是出路,网络提供了一条实现群众对政府预算监督的有效方式和渠道。

  (二)网络民意在政府决策中的消极作用

  1.虚拟表达的缺陷,无法完全代表真实民意

  网络提供了一个虚拟的言说环境,表达的内容源于现实,但与现实还存在一定差距。原因有:一方面,网民规模现如今达到了一定程度,为公民表达利益诉求奠定了一定的群众基础。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6月30日,中国网民规模达到3.38亿人,普及率达到25.5%。这个数字只是表明了网民规模,事实上,许多网民只是旁观和潜水,并不发表自己的言论,而且这个数字与我国的人口总数相比,还存在相当距离。另一方面,网络空间的无限性使得个体表达欲望得到满足的同时,由于网民价值观、社会背景、知识结构、利益诉求等的差异,在表达过程中,话题不易集中,这就使得民意的集中较为困难。

  2.信息权分配不均,使决策信息失真

  据2009年7月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统计数据称:农村网民规模达到9565万人。数据表明:农民作为占我国人口的绝大多数,因为整体受教育水平较低,其在利用网络表达自身利益诉求方面很弱。在网络上比较活跃的以受教育程度较高、收入稳定、年纪较轻的人群为主,这就使得现实生活中弱势群体的真实想法很难为政府所了解,而信息权相对于社会精英来说比较多,所以这种严重的不均衡状态给政府的正确决策带来一定的阻碍。

  3.网络带来的被动舆论压力,易导致决策失误

  多数情况下,持不同意见的网民散布于不同的论坛,他们讨论的议题五花八门,水平也参差不齐,缺乏共识和冲突是网络的常态。但是一旦出现一个大家都认同的议题——例如执法不公问题,就会迅速引起众多网民的注意,从而形成强烈的政策舆论压力,促使决策系统接受来自公众的意见和要求。一旦某种情境长期出现就会引起政府决策者的注意,甚至影响或者改变其关注的焦点和思维方式,这是一种“消极的公共舆论影响”,这种影响通常是约束政府不能做某事,其结果往往是不理想的决策结果。

  三、合理利用网络民意,完善政府决策机制

  网络民意对政府决策的双面影响是客观存在的,作为政府管理人员要对其进行有效地疏导和管理,才可以使其成为促进政府决策的一把利器。

  (一)树立正确的网络观,提高对网络民意的整合和引导能力

  现代民主政治本质上是民意政治,民意是公共政策的合法性基石。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精神在网络时代有望实现,政府管理人员在充分利用好传统媒体征集民意的同时,也要对网络民意表达有充分的认识,树立正确的网络观,改善行政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对网络充斥的信息的鉴别和整合能力,逐步规范与网民的互动和沟通,对网民表达的与政府工作有关的意见、观点及时做出回应,从而引导民意,掌握网络时代的舆论宣传主导权,为政府正确决策提供良好的前提。

  (二)完善信息权的分配,畅通民意表达渠道

  社情民意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愿望和想法。政府决策执行的最终效果如何,也是要看人民群众高不高兴、拥不拥护、赞不赞成。因此,多辟社情民意绿色通道对于政府管理者不断改进工作,实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大意义。2009年《人民日报》与人民网联合推出的"地方政府开通社情民意通道,你们那通了吗"网络调查结果显示:截至1月5日零时,7天内有7111人次参与了调查,其中96.8%的网友认为“不畅通”。〔7〕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化解这类难题,疏通网络民意渠道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在实践中,相关政府部门在重视网络民意的同时,更应该鼓励通过其它贴近普通百姓的渠道和方法来收集反映群众呼声和生存状况的意见和建议,倾听弱势群体的声音,把网络民意作为政府决策的重要参考指标,但不能作为决定性因素。

  (三)加强网络民意的引导和监督,变被动为主动

  网民属于“体制外”群体,却有着很强的参与意识和要求。他们表达的目的可能并不在于得到网友的呼应,而是更在乎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注意,并希望通过对政府决策的影响来实现自身诉求。因此,对于政府管理人员来说,首先,要充分维护网民的话语权,这样既可以消除对抗,推动社会的改革和进步,也能让网民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善意。其次,为了防止非主流意见混淆视听,应该注意培养一批“意见领袖”,强化主流言论,孤立非主流言论,以此来引导网络民意的方向。最后,政府部门要与立法、司法部门合作,加快有关互联网法律法规建设,加强有关网络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强化行业自律,认真履行好职能,形成良好的网络言论环境。

  网络民意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为政府决策的价值取舍、利弊权衡提供了重要依据,有利于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升了政府的公信力。对于网络民意这一新兴事物,我们特别是政府管理人员应该以理性的态度看待它,未来网络民意要发挥最大积极作用,需要走一条由政府主导,网络媒体自律,公民自觉参与的全民动员之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