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羊血顶儿小说全文

如题所述

第一章
大公羊绕花鼎站在大霸岙的一座小山顶上,使劲耸动鼻翼,西北角方向随风飘来一股让羊一闻到就会厌恶得想呕吐的腥骚味,它本能地抬起前蹄,橐橐橐橐地猛烈叩击石头。这是奥古斯盘羊群表示危险正在逼近的警报系统。霎时间,正在向阳的山坡上啃食青草的六十多头羊撒开四蹄,跟着绕花鼎旋风似的冲下山坡,向对面的山崖逃去。
几百只羊蹄在干燥的山坡上踩踏出一团团尘土,遮天蔽日,羊们争先恐后地奔逃着,你踩我,我挤你,母羊呼唤着小羊,小羊找寻着母羊,一得混乱。好不容易逃到对面的山崖上,大公羊绕花鼎气喘吁吁,惊魂甫定,听听背后没什么动静,便停下来想歇口气,顺便观察敌害此刻所在的位置。
头羊一停,整个羊群也都停了下来。
绕花鼎身体还朝着白雪皑皑的日曲卡雪山,四肢弯曲还摆着一副随时准备起跳窜逃的姿势,只是把头颈作一百八十度的扭转,向后观望。
对面开阔的大霸岙,暂时还不见食肉兽的身影,却意外地发现有一头羊还傻乎乎地待在原地没跟着羊群一起逃命。这是一头还没成年的小公羊,体毛浅灰,像清晨一片薄云;头顶刚刚长出两支半尺来长的琥珀色的羊角,还没盘成弯形,色泽透明,稚嫩得就像刚从地下冒出来的竹笋;身体只及那些成熟的公羊三分之二大,矮出整整一个肩胛,与母羊差不多。大霸岙是个地名,位置处在日曲卡雪山的半山腰,是块山间平地,光秃秃的,没有树,也没有其他动物,只有地上长着一层齐腰高的狗尾巴草。小公羊站在那儿,特别显眼。这家伙,也许是想心事想入了迷,也许是吓破了胆吓软了腿,也许是儿时那段悲惨的遭遇使它心灵麻木,反应迟钝了,才没跟着羊群一起逃命的,绕花鼎想。
咩——绕花鼎长长地叫了一声,是提醒,是催促,是招呼那头还傻站在对面大霸岙里的小公羊,希望它趁食肉兽还没扑到背上来时赶快跟着群体一起逃命。
你活得不耐烦了,想让自己变成食肉兽的晚餐吗?小公羊听到绕花鼎的呼叫了,抬起头来朝在山脊线上站成一排的羊群望了一眼。但它并没有像绕花鼎所期待的那样从麻木状态中翻然猛醒,惊咩一声跳起来,像所有的羊一样,只恨爹妈没给自己多长几条腿,转身奔逃。恰恰相反,它不仅没逃,好像还嫌自己不够暴露,所食肉兽瞧不见它,竟从狗尾巴草丛里走了出来,攀上旁边一块突兀的岩石,站在岩石顶上,咩咩叫着。
这纯粹是在引诱食肉兽去吃掉它嘛.自杀还需要做广告吗?
大霸岙东边那片狗尾巴草无风自动,一个恐怖的黑影正朝站在岩石上的小公羊逼近。大公羊绕花鼎心里一阵绞痛,一个无辜的生命又要遭到血腥屠宰了。真让它感到气愤,却又无可奈何。它想收回视线,它不忍心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臣民被凶残的食肉兽大卸八块。羊是素食主义者,羊眼善良温柔,也看不惯血淋淋的屠宰场面。但还没等它来得及将视线收回,对面的大霸岙里又发生了新情况,小公羊跳下岩石,迎面朝在狗尾巴草丛里钻行的那个恐怖的黑影走去。大公羊绕花鼎所在的山崖和对面的大霸岙相距并不远,只隔着一条又窄又浅的小山谷,连小公羊脸上的表情也看得一清二楚。它惊讶地发现,小公羊完全没有大祸临头的惊悸与恐惧,也不是存心要去送死的悲哀与无奈,更不是反应迟钝者的麻木不仁,而是一种奥古斯盘羊群十分罕见的神态:两只羊眼睁得滚圆,像太阳一样闪烁着光芒;羊角摇晃,有一种咄咄逼人的气势;步子轻盈明快,不像是要去赴难,倒像是要去赴宴;全身皮毛兴奋得闪闪发光。疯了,大公羊绕花鼎想,只有疯子才会有如此怪异反常的表情和举止。正常的羊绝对不可能会把自己往食肉兽的嘴里送的。
其实,绕花鼎早就怀疑这头小公羊是个小疯子了。这家伙自从生下来后,行为举止就与众不同,从来不跟同龄伙伴在一起玩耍,性情孤僻,除了吃草和睡觉,整天呆呆地望着高耸入云的日曲卡雪峰。雪峰有什么可看的嘛,形如张牙舞爪的巨兽,正常的羊看着心里就不舒服。再说雪峰上终年不化的积雪白得刺眼,一般的羊眼看久了难免会头晕眼花,有一种被白色恶魔缠身的恐惧,只有雪豹的眼睛才适应长时间凝视惨白的积雪,羊眼爱看青翠的树林和碧绿的草地。你说,如果不是神经不正常,谁会这样傻,不看青草看积雪?唉,可怜的小疯子,绕花鼎心里油然产生一种怜悯与同情,在这个世界上才活了八个月,还没有尝到生活的甜滋味呢,就要追随母羊猴戏去黄泉路了。
隐没在狗尾巴草丛里的那个黑影突然加速,向小公羊蹿去。绕花鼎一颗心陡地跳到嗓子眼。它想,血案顷刻之间就要发生了。毫无疑问,食肉兽会像一股狂飙似的跃上小公羊的脊背,噬咬脆弱的羊脖子。
又一个绕花鼎完全没有预料到的事发生了。那个黑影窜出了狗尾巴草丛,并没有穷凶极恶地朝小公羊扑咬,而是一转身绕开小公羊,穿过小溪流走了。小溪流周围是沙砾地,没长狗尾巴草,绕花鼎很快看清楚了,那恐怖的黑影原来是一只狐狸。
狐狸虽说也是食肉兽,但狐狸相对来说体态较小,对体重达两三百斤的盘羊构不成太大的威胁。一般来说,狐狸不敢招惹成群的盘羊,也不敢袭击健康的成年盘羊,只敢对年老体弱行将倒毙的老羊或头上还没长角、身边又没有母羊照看的羊羔下毒手。当然,盘羊也绝不会没事找事主动去和狐狸纠缠不清的。
狐狸和盘羊之间可以说是井水不犯河水。果然,那只狐狸经过小公羊的身边,只是漫不经心地瞅了它一眼,大概觉得对方头上已经长着两支尖角,厮斗起来自己很难占到什么便宜,所以连停顿都没停顿,就钻到小溪流后面的乱石沟里去了。
倒是小公羊还不依不饶,冲着狐狸的背影示威地摇晃着头顶的两支角,咩咩叫着。
真是个不知好歹的疯子。
大公羊绕花鼎并没有因为食肉兽是一只狐狸而改变对小公羊的看法。它觉得小公羊这次没遭杀害,纯属侥幸。设想一下,假如那个恐怖的黑影不是狐狸,而是狼或雪豹,又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结局呢?恐十白它现在已经在食肉兽的肚子里了。小公羊绝不是因为嗅出走过来的那个黑影是狐狸而不是狼或雪豹才大胆地待在原地不逃跑的,羊的嗅觉没那么灵,连它这样富有丛林生活经验的头羊都只能嗅出一个模糊的概念,而分辨不出是有害的食肉兽还是无害的食草兽,更不用说像小公羊这样乳臭未干的羊了,是绝没有可能在随风飘来的淡淡的腥骚昧中准确地识别来犯究竟是什么类型的食肉兽。由此推理,小公羊虽然幸免于难,但疯子的性质并没改变。
众羊隔着山沟也都看见闯进大霸岙来的只是只狐狸,惊慌的情绪渐渐平静下来,慢慢散开,到草地上吃食去了。
大公羊绕花鼎并没有因为那恐怖的黑影是狐狸,自己冒冒失失转身逃跑,惊扰了众羊宁静的生活,结果证明是虚惊一场而有任何内疚和羞愧。对羊来说,小心谨慎永远也不算过分,羊的座右铭就是,宁肯错逃千次,也绝不能失误一次。
它刚刚闻到丁点儿食肉兽的腥骚味就闻风而逃,说明它嗅觉灵敏,反应极快,动作迅速,处置果断,不愧为奥古斯盘羊群的一代明主。倒是那头小疯羊,再这样疯下去,总有一天会落到狼嘴豹口的…………

如果用人类婴儿当做参照系数,羊羔幼年期的生存能力简直就是一个奇迹。小羊羔从母羊肚子里钻出来后,一开始只能平躺在地上四肢抽动,但母羊刚把它身上的污血和胎衣舔干净,还不等太阳把它身上湿漉漉的绒毛晒干,眼睛就已经睁开,软耷耷的脖颈就硬朗得能竖直起来,几分钟后,就能颤颤巍巍从地上站起来,趔趔趄趄围着母羊绕圈子,再过几分钟后,就能自由自在地奔跑跳跃了。
盘羊羊羔的整个幼稚态只有半小时左右。
话说猴戏在避风的旮旯里生产羊羔,开始一切都很顺利,胎儿是顺产,平安地降临世界,猴戏用舌头温柔地舔净羊羔身上的黏液,梳理着羊羔脊背上的绒毛,小羊羔显得很健康,才一会儿工夫,就站了起来。猴戏心里像灌了蜂蜜似的甜,慈祥的目光凝视着小宝贝,羊脸上蒙着一层母性圣洁的光晕。
小羊羔大约是太性急了,迫不及待地迈步朝前走,但它的幼稚态还没结束,才走了一步,腿骨一软,栽倒在地。猴戏急忙走拢来,用柔软的唇吻在羊羔的额头亲了一下,唔,宝贝,别着急,先静静地站一会儿,让阳光穿透你的皮肤,给你的身体注入生命的热能,给你的筋骨输入无穷的力量,你就能行走了。
就在这时,不幸的事发生了。一匹身上毛色漆黑两只耳朵却是黄颜色的母狼突然嗥叫一声从雪线上顺着山坡冲下来,真是平地起波澜,立刻,散在大霸岙四周灌木丛里采食嫩计的羊群像炸了窝似的惊跳窜逃,跟着头羊绕花鼎顺着山沟逃跑了。
在听到母狼嗥叫的一瞬间,母盘羊猴戏下意识地跳起来,掉头拔腿就跑,可刚逃出两丈远,又紧急刹住步子。它想起自己刚生下来的小宝贝还要过几分钟才会走路,它如果就这样独自逃走了,就等于把小羊羔奉送给黑母狼当饭了。它要带着小宝贝一起逃跑。它在草地上绕了个小圆圈,从潮水似的迎面溃退而来的羊群中挤开一条路,又回到小羊羔的身边,不断地用颈窝摩挲羊羔的后脖颈,“咩咩咩”催促着:“宝贝,快快让绵软的四肢坚挺起来,快快让柔弱;的身体硬朗起来,跟着鲁一起逃跑,躲避可以与魔鬼画等号的狼!”
母羊带崽,既不能像猫科动物和犬科动物那样在必要的时候把幼崽叼在嘴里一起奔跑,也不能像有袋类动物那样把幼崽放在口袋里带着走,更不能像灵长类动物那样刚出生的小猴子用前爪抓牢母猴肚皮上的毛,安全地随着妈妈转移;母羊嘴不能叼,背不能驮,也不能牵着走,要带走小羊羔,只有等小羊羔自己能奔跑了,才能让羊羔贴在自己身边跑。这种带崽方式,安全性能自然要差一些。大约是出于一种功能弥补吧,小羊羔从母体落地后,在极短的时间里就能站起来奔跑了。
黑母狼刺鼻的腥臊味越来越浓,母羊猴戏心急如焚,用脑袋抵住羊羔的驼股,往前推搡,试图让羊羔能提前步。羊羔抖抖索索往前走了两步,毕竟生下来的时间太短了,“扑通”,四膝一软,又跪倒在地。
唉,拔苗助长的悲剧。
羊羔好不容易挣扎着重新站了起来,恶狼已像股黑色的旋风刮到了猴戏和羊羔的面前。羊羔身上的茸毛还没晒干,地上铺着的那层树叶间有许多猴戏生产时滴下的污血。那股血腥味对狼来说,犹如人闻到了麝兰之香,神经高度兴奋起来,鲜红的狼舌伸出嘴外,一双狼良眼绿莹莹闪烁黑母狼没有通常狩猎时的紧张和急躁,对它来说,扑倒一头刚刚出生还不会行走的羊羔,真比吃豆腐还要容易,鲜美肥嫩的羊羔肉,对狼来说,是难得的珍馐佳肴。
小羊羔又试探着朝前走了两步,比刚才「好多了,虽然还摇摇摆摆,但坚持着没有摔倒。能迈步走路,说明幼稚态很快就要结束,顶多再有两分钟,就能扬起四蹄在草地上奔跑了。
两分钟,假如是在和平状态下,不过是一个短暂的瞬间。羊天性娴静,吃饱后喜欢卧在草地上晒太阳,眺望蓝天白云,消磨时间,有时一躺就是几个小时。两分钟,实在是不值得一提的一小段时间。可是,在危急关头,两分钟却成了生与死的界线。倘若小羊羔马上能站起来奔跑,一秒钟也不耽搁,兴许还能逃出恶狼的魔爪,而两分钟待在原地不动,恶瑰狼就有足够的时间把小羊羔撕成碎片。
黑母狼从容不迫地伸出两只前爪,去搂小羊羔的脖子。这是观神的亲昵,黑色的搂抱。
猴戏来不及多想,“刷”的一下从羊羔身后转出来,拦在黑母狼和小宝贝之间,勾起脑袋,亮出羊角,摆出一副殊死拼斗的架势。
黑母狼尖尖的嘴吻两侧的皮肤向上翘起来,这是狼表示欣喜的表情,相当于人的笑容。对黑母狼来说,猴戏跳出来阻拦,无疑是一种送死。假如前来拦截的是一群健康的成年公羊,或许它会心虚胆怯,因为成年公羊头上有巨大的羊角,身强力壮,不太容易对付。但一只刚刚产下羊羔的母羊,就是另一码事了。
盘羊本来就身体瘦小,比起公盘羊来,体格差不多小了三分之一,虽然头上也长角,但比起虽公羊那两支巨角来,母盘羊的角只是一种摆设和修饰,对它构不成任何威胁。再说,眼前这只母盘羊才产下羊羔不久,身体虚弱,屠宰起来比一般的母羊更寝容易些。它完全可以先扑到母羊的身上,咬断母羊的喉管,然后再回过头来收拾小羊羔。这样一举两得的事何乐而不为呢?它嘴角润看口涎朝母羊扑去。
眼看恶狼就要扑到自己身上来了,母羊猴戏出于一种本能的恐惧,吓得浑身觳觫。出于一种羊孱弱的本性,它想转身逃命,这还来得及,黑母狼在崎岖的山道上未必能追得上它;可它如果一跑,毫无疑问,转眼间恶狼就会把小宝贝的脖子咬断。留下来,意味着死亡,逃跑意味着违背母性的天职。它是母亲,五月怀胎,一朝分娩,儿女就是娘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与公羊结合的喜悦,怀孕的甜蜜,分娩的艰辛,铸就了一种母性的信念:母亲的生命和儿女的生命是连在一起的,不,对母亲来说,儿女的生命比自己的生命重要得多。它宁肯牺牲自己,也绝不能让刚刚出生的小宝贝给恶狼当甜点心!时间在一秒一秒地流淌。很快,黑母狼就扑到它身上,它想用羊角去捅黑母狼的肚子,但力气有限,脖颈的左侧被狼嘴咬住,动弹不得。脖颈一阵刺痛,那是狼牙嵌进颈皮,快撕裂那股动脉血管了。它明白,自己已落入狼口,不可能逃生了。它现在唯一的希望是能尽量争取时间,让小宝贝逃出狼爪。它狂颠颈乱跳,延长自己的生命,不让黑母狼很麻利地咬断自己的脖子。
小羊羔大概是被激烈的厮杀场面吓坏了,虽即将过去,幼稚态也行将结束,但四条小腿儿歪歪颤颤,摇摇欲倒的样子。
猴戏的喉咙已被狼牙掐紧,呼吸困难,快要窒息了,想叫也叫不出声来。它只能从喉咙里发出一串“咕噜咩咕;噜咩”的声音,提示小羊羔赶快逃跑。
小羊羔仍像被钉子钉住了似的站在原地不动。
猴戏心急如焚,倘若小羊羔不能逃出狼爪,它不等于白白送死了吗?损了夫人又折兵,对人类来说,是很愚蠢的事,对动物来说,也是很愚蠢的事。狼牙已刺破它的动脉血管,正在扭动颌骨企图撕裂它的动脉血管。它的生命只剩下最后几秒钟了。假如再不能将小羊羔从因极度惊骇而产生的麻痹状态中唤醒,它只能带着巨大的遗恨离开这个世界了。不不,它无论如何也要用最后一点残余的生命来保住自己的小宝贝。本来它是竭力顺着黑母狼撕扯的方向转动脖颈的——这样就不易被迅速咬断脖颈那根动脉血管,可以各苟延残喘,多活一点时间——此刻它突然朝相反的方向,也就是朝着小羊羔站立的方向,两条后腿蹬地,两条前腿竖直,猛地拉扯自己的脖子——这无疑是一种自杀行为,或者说是一种快速求死法。狼牙像排锋利的钩子钩住它的喉咙和动脉血管,在往相反的方向用力,一场短暂的死亡拔河,只听“嘣”的一声闷回响,它的半根脖子连同那根粗粗的动脉血管被突然间拉开了,不,准确地说应该是突然间被绷断了,一片殷红的血花宅进溅出来,不偏不倚飞到小羊羔的额头上,那浓浓的血浆,像一块红布,紧紧贴在小羊羔的前额。
小羊羔正如猴戏所想的那样,确实被眼前这场野蛮的屠杀吓坏了。它刚刚从母亲的肚子降临人间,虽说羊这类哺乳动物从母体钻出来时就已经智力发育完成了75%左右,但大脑皮层就像一卷刚刚拆封的新录像带,突然录到了一个十分恐怖的镜头,呆住了,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它逃跑的意识就好像被一把生锈的锁锁住了。
突然,母羊猴戏脖子里一团浓浓的血喷到它的额头。母亲的血有一种灵性,霎时间,它混沌的脑子开窍了,麻痹的神经复苏了,勾母讦之间产生了神秘的心灵感应。它感受到了母亲用最后的生命所做的无声呼唤,四条颤抖的小腿神奇地被灌注二了一一股力量,幼稚态刹那问结束,思维产生了质的飞跃,变得成熟了,理智了,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在它的屁股上猛拍了一掌,它轻盈地跳跃起来,撒开四蹄,一溜烟逃进山沟,钻进草丛。
黑母狼没料到在最后一秒钟小羊羔还能逃跑,愣了愣神,等到清醒过来,小羊羔已逃出好几十米远。它想追,又唯恐已咬在嘴里但还在拼命挣扎的母羊猴戏趁机逃跑,变成鸡飞蛋打两头落空,只好眼睁睁看着小羊羔消逝在荒草沟里。
母羊猴戏虽已奄奄一息了,但仍睁大着眼,望着小羊羔渐渐远去的身影,直到小羊羔隐没在荒草丛中后,这才吐出最后一日血沫,唇吻间漾起一条宁静欣慰的皱纹,阖上了眼皮。
就这样,母羊猴戏的小羊羔侥幸狼口逃生,活了下来。因为它一出世额顶上就涂了一块母羊猴戏的血,就取名叫血顶儿。

三  头羊绕花鼎越来越无法忍受血顶儿种种荒唐怪诞的行为举止。
吃饱肚皮后,其他羊都舒适地躺卧在被初夏的阳光晒暖融融的草地上,眯缝着羊眼,或者反刍出一口胃囊里半消化的草料细细咀嚼品尝着食物甘甜的滋味,或者打个盹做个玫瑰色的好梦,尽情享受生活的安逸与恬静。血顶儿却一会儿“咩咩”怪叫,在大霸岙平缓的山坡上急遽地东窜西跃,那紧张万分的神情,真好像遇到了前来偷袭的豺狼虎豹;一会儿勾着头亮出还没:完全长硬的那对羊角,迎着风又撞又挑又刺又捅,绕圈、躲闪、奔跑、追击,那套动作,完全是公羊争偶时决斗的动作。那股较真劲儿,那股疯狂劲儿,严重干扰了羊群宁静的生活。
作为盘羊来说,一年之中大部分的时光都是安安静静的,温顺平和的,只有两个特殊的时间性格才会奔放,性情才会暴烈:一是发现有不怀好意的食肉兽出现在羊群附近,为了生存,羊们会竭尽全力地奔跑跳跃,以躲避敌害;二是每年的十二月至一月期间,盘羊体内的生物钟指向发情与求偶,公羊们热血沸腾,为争夺配偶而吵闹干架。但此时此刻,四周既没有食肉兽的影子,离发情求偶也还相隔好几个月,血顶儿就极不安分地吵闹起来,不能不说是一种背离常规的举动。
最让绕花鼎无法理解的是,这小子,也不知中了哪门邪,竟然想要改变自己头上羊角的形状。每天除了吃草和撒一通疯劲外,这小子就跑到大霸岙草地中央那块电击石去。那是块长方形的柱石,在一场暴雨中被利斧似的闪电从中间劈开,裂成两半,中间有一道宽约尺余的裂缝;这小子就把自己的两支羊角插进裂缝,睡觉时也不拔出来,就躺卧在电击石前,让羊角嵌在石缝里。这小于子正正处在发育阶段,按盘羊体内生物钟的规律,羊角日长夜大:把生长期的羊角插在狭窄的石缝里,好比把柔软的熔岩倒进模型;久而久之,血顶儿的那两支羊角不像其他盘羊那样蹿头顶半尺就朝左右两边分叉绕花,在两只羊耳前方的位慢慢形成一个圆圈,角尖朝内,美轮美奂,而是笔直向前长去,不再拐弯绕花,不再盘成圆圈,两支羊角就像一把禾权一样,角尖朝外,刺向天空。  众所周知,盘羊之所以称为盘羊,顾名思义,就是头上那对羊角盘成圆形,这既是物种的特征,也是种族的标志,假如头上的羊角不是盘成圆形,而是直的弯的翘的短的或其他什么形状的,那就不是盘羊而是羚羊山羊岩羊或其他什么羊了。
从古至今,在奥古斯盘羊群里,衡量一头公羊是否英俊潇洒,是否出类拔萃,主要就是看头上那对角是否盘得圆润,盘得花哨;它绕花鼎之所以成为奥古斯盘羊群的头羊,最关键的一条,就是那对角比普通公羊盘得更艺术,多绕了个花结。可以说在奥古斯盘羊群里,无论是头羊还是草羊,无论是王公贵族还是黎民百姓,不分高低贵贱,不分公母老少,都把自己头上那对巨大的盘成圆形的角视为荣幸和骄傲,没谁想到过要去改变形状,天生的也就是合理的嘛。
倒是隔几年由于遗传变异或由于胚胎期营养不良,奥古斯盘羊群里出现个别角长歪了或到了一定的长度还不朝两边盘绕或虽然盘绕但只打了半个花结就不再弯弯绕的公羊。众羊都把它们看做怪胎,起码也看做是废品可怜虫,到了发情季节,所有的母羊都对邀些长着次等羊角的公羊们嗤之以鼻,谁也不会对羊角有缺陷的家伙敞开爱的心扉。这些倒霉蛋不仅得不到传宗接代的机会,在日常生活中也低普通羊一等,吃草只能吃其他羊挑剩下来的老叶子,饮水只能饮下游被搅浑的泥浆水,可以说是事事不如意,处处要受窝囊气。因此,母羊生了小公羊,最担心的就是自己的宝贝的羊角会不会歪着长倒着长斜着长直着长。这和人类动物园里关着的那些后肢直立的人(在盘羊看来人类世界里那些大大小小的城市犹如动物园,那些高高矮矮的房屋就是圈养的兽笼)忧虑自己的儿子能不能长到一米七以上,会不会变成三等残废将来讨不到老婆的心情如出一辙。公羊自己,角长到一定的长度,还不向左右两边盘绕的话,也会提心吊胆寝食不安,有的甚至将柔软的的嫩角在小树的丫杈里用力扳弯,迫使羊角盘成花结。
可血顶儿却倒过来了,要把头顶的羊角扳直!这是神经正常的羊做的羊做的事吗?
绕花鼎既是奥古斯盘羊群的头羊,又是血顶儿的长辈,说心里话,它还是挺同情这个一生出来就失去母爱的小家伙的,不忍心看着小家伙发着疯劲儿把自己一对羊角弄成谁也瞧不起的禾权,自己毁掉自己。就在血顶儿刚开始把羊角嵌进电击石想把角扳直的时候,绕花鼎曾好心地出面劝阻过。它把血顶儿从电击石前推开,然后东西南北中全方位地摇晃自己头顶那两支巨大对称威武雄壮绕了两个花结的羊角,摇得五彩缤纷,龙飞凤舞,摇出了磅礴的气势,摇出了雄性的气质与风度。说真格的,它只有在追逐自己特别中意的异性时才如此认真地摇摆过头上的角,可见它确实是真心诚意的想帮助血顶儿的。它摇晃自己的羊角,就是告诉血顶儿,作为盘羊,头上的角长成这等模样,才是最正宗的,最标准的,也是最漂亮的。它还伸出舌头舔血顶儿头顶那两支春笋般的羊角,则等于充满感情地说,晤,小家伙,你的角长得极有有天赋,只要你顺其自然,就会长得和我的角一样出众!
真正是苦口婆心,真正是仁至义尽。
没料到,血顶儿非但不卖它的账妖,还用藐视的眼光瞥了它那对绕了两个花结的羊角一眼,轻蔑塞地打了一个响鼻,好像在说,我爱干什么就干什么,你别来多管闲事!转身离开它,兜了个圈,又把还在生长期中的羊角嵌进电击石去了。
它的一片好心被当做了驴肝肺。
实在想不通血顶儿干吗要把好端端一对正在盘花的羊角弄成谁也看不起的禾权,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神经系统出了毛病,疯了。
小家伙这样自己作践自己,结局是可想而知的,那就是等到角定型后,变成不受母羊们青睐的可怜虫,孤独潦倒,很快被大自然淘汰掉。到那时候,后悔也晚了。
唉,天作孽,犹可挽,自作孽,不可救!
四  母羊猴戏喷溅在血顶儿鹅前的那块血迹,风吹雨打,早就被洗干净了,连一点痕迹也看不到了。可是,在它的感觉里,母亲喷在自己额顶上那块血是永远不会干结,也永远不会褪色的。什么时候它都觉得自己的额头湿湿的,温温的,沉沉的,粘粘的,稠稠的,浓浓的,贴着一团洗不干净的血浆。
  对那些幼稚态极短,几乎一生下来就就有记忆就能独立生活的动物,从母亲产道呱呱落地,或从蛋壳破壳而的一瞬间,第一眼所看到的东西十分重要;对世界的第一眼印象装入清纯的眼睛空白的心灵,就好比在一张洁白的纸上用墨勾画出岛的线条,终生也难以抹去。许多动物学家都曾经做过类似的实验,在一只小鸡刚刚啄破蛋壳钻出来后,把母鸡抱开,用一只大红气球放在它面前,摇晃一下,逗引一下,从此,那只小鸡就把大红气球当做妈妈,蹒跚着紧跟在大红气球后面叽叽叫,钻到大红气球底下寻求温暖,其行为完全和正常小鸡跟在老母鸡后面一模一样。还有一种实验,用一只花花绿绿的气压热水瓶,在一头刚刚生下来的小牛犊身上,滴下几滴开水,烫得小牛犊“哞哞”叫,从此后,这头小牛犊一看见花花绿绿的气压热水瓶就吓得浑身发抖,逃得远远的。等到小牛犊长大,它或许敢用牛角去和山豹子搏斗,却仍不敢靠近一只小小的热水瓶。
  有的动物学家认为发生在某些动物身上的这种有趣的现象与照相机拍照片之间存在着某种关联和贯通,当它还在母体或还在蛋壳里时,就好比敏感的底片被封在暗盒里,一旦出‘生,就像照相机按动了快门,胶片在最砚的一瞬间感光,外界的景象就此铸定,再也无法逆转。这种现象被西方一位专门研究动物行为学的教授命名为“铸定式的印象与记忆”。
  血顶儿来到这世界的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凶恶的黑母狼活活咬死了母羊猴戏,这恐怖的镜头被“铸定”在它幼小的心灵,随着发育长大,就像照片放大一样,整个心灵都被这组镜头占据了。倘若它只仅仅只是看到狼吃羊的残酷场面,而没有其他,那么它这辈子的心态只能永远浸在恐惧里,像一些胆小的母羊一样,听到狼的声音就心惊胆战,闻到狼的味道就恶心反胃,看到狼的影子就丧魂落魄。所不同的是,它不仅看到了狼是怎么撕碎羊的,看到了血淋淋的屠杀场面,还看到了身强力壮的公羊们抛下母羊猴戏仓皇逃命,看到了狼的霸道和羊懦弱,更重要的是,它看到了虚弱无助的母亲为了救它甘愿以身喂狼。这就是说,它既看到了弱肉强食的无情与残酷,也看到了在一颗爱心的照耀下弱者的坚毅与刚强;既看到了雄性的丑陋与卑鄙,也看到了母性的崇高与伟大。更关键的是,母羊猴戏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毅然豁开自己颈脖上的动脉血管,一汪热血像浆糊般粘到它的额顶,在这短暂的瞬间,母亲的生命渗透到它的血脉,母亲的力量融化进它的血液,母亲的灵魂依附到了它的身上,母亲的意志也灌输进它的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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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4-02
不知道没看过这本书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