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领用库存商品的处理比较特别,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厂房 10
贷:库存商品 8
8万是成本,10万是计算增值税的,这是按照税法的规定。因为在建工程领用库存商品不是对外出售,不能确认收入,于是就直接贷库存商品成本,目前会计上就是这样处理的。
这个8万算成本吗? 这个10的计税价格是什么
追答对的,8万是成本,10万是计算增值税的,这是按照税法的规定。因为在建工程领用库存商品不是对外出售,不能确认收入,于是就直接贷库存商品成本,目前会计上就是这样处理的
追问那我看有些人说可以视同销售 ,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
追答10万叫计税价格,也就是计算增值税用的价格
不是的,绝对不能那么做,因为你自己家产品自己用怎么能叫收入?肯定不可以啊,视同销售的意思是增值税要确认,这是税法规定的,但是收入不能确认
你可以看一下中级会计实务的书,就是我这么处理的
追问那个10可以理解为不含税售价吗?
追答可以的,10万可以说就是相当于售价,也就是公允价值,只是用来计算增值税的,不能确认收入,否则一个公司从来不卖东西只是建造房子也能获得收入了,那显然是不对的,你记住收入一定是对外出售,一定是离开你这个企业了,不再是你企业的东西了,这才叫收入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分录怎么做啊
追答借:在建工程—厂房 9.7
贷:库存商品 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10×17%)
其实就是第一位说的分录
税法上社同销售,要交增值税,但会计核算上是不算收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