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的时候老板只谈了试用期工资,谈好是税后(交完金)3000,说转正工资以后再谈。签合同时,试用期写的3000,转正写的是3500,转正工资并不是试用期工资的80%,算违法么?2、合同签的是试用期3000,转正3500,但是公司合同上注明的是工资包含交金。签的时候老板口头上答应税后3500。转正后的第一个月给的是3500,但是到第二个月的时候老板变卦,理由是他以为税后3500是交完个人所得税后3500,五险一金个人部分还是自己承担,所以只给3000多点,请问这个算是违法?求专业人士解答,万分感谢!!
是违约行为;
劳动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签署的,双方都有留存,一方涂改内容无效;
如果是公司无故降低员工工资,员工可以先和负责人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也可以提交劳动仲裁;
仲裁时需要带的资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
2)申诉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
3)申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5)被诉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6)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诉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7)《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你们都觉得转正后3500,试用期给了3000是我赚了,但是事实上谈工资的时候是只谈了试用期,是3000,转正后的工资是我在试用期结束后,签合同时再谈的,难道不应该是3000/0.8么?还有老板头口上的允诺不算数是么?
追答嗯,那么就根据试用期的工资推出转正工资。3750.如果单位不给,那么可以投诉到劳动监察部门。
追问感觉口说无凭,我若真去投诉,该怎么证明先谈好试用期工资这个情况呢?
追答合同就是证据啊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但是转正后的第一个月的确给了3500,不就是认同了给我税后3500这个工资么?现在第二个月只给我3000多点,这个该怎么理解?
追答公司可以很狡猾的和你说:转正第一个月没交社保、公积金,没有扣除个人部分,故全额支付了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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