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不合,女方长期在娘家不回来,想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如题所述

您好,若夫妻感情不和想离婚,女方长期在娘家不回来,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这样的话,男方可以选择向女方所在地的法院审理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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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01
感情不和对方常年在娘家不回来,这种情况之下,我认为你赶紧到法院去起诉离婚,不过现在起诉离婚的难度是非常高的,也是非常耗时间的,大多数都是进行调解为主,所以还是要你们双方两个人把心里话敞开了讲。
第2个回答  2021-12-05
因为感情不和,所以女方长期都住在娘家,不回来想要离婚,可是一方不同意,我觉得如果是已经有了孩子,那也就没有必要离婚了,因为跟谁过都是一样的,最终都是会出现同样的问题
第3个回答  2021-12-05
假如你们感情不和,女方长期在娘家不回来,想离婚,一方不同意,那这种情况之下,你只能是到法院去起诉了,你收集好你们感情不和的,这种证据就可以
第4个回答  2021-12-02
如果确实没有挽回的可能,女方长期不回家又不愿意离婚,那就直接起诉,让法院判决离婚,大家一拍两散,以后就是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