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起诉公安局还追究么

检察院不起诉公安局还追究么

检察院不起诉公安局一般不会追究。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对在押的被不起诉人立即予以释放,即公安机关对本案的被不起诉人一般也不会再追究刑事责任呢;但如果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是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当公安机关认为该决定有误的,可以要求复议或向上级检察院提请复核。

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起诉后,会出现以下四种情况:

1.提起公诉。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案件达到起诉标准,依法提起公诉。
2.不起诉。

(1)法定不起诉。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法不认为是犯罪的案件;依法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作法定不起诉处理,也成绝对不起诉。(2)酌定不起诉。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过失犯罪,或因邻里、婚恋等民间矛盾引发的伤害案件,有赔偿、谅解、自首等从、减轻情节的,可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也称情节轻微不起诉。(3)存疑不起诉。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依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作存疑不起诉处理,也称证据不足不起诉。
3.退回公安机关建议作撤案处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或具有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等情形的案件,退回公安机关作撤案处理。

4.撤回起诉后作不起诉处理的案件。提起公诉后,检察机关认为证据不足主动撤回,或法院建议撤回起诉的案件。案件撤回后,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处理。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第一百七十九条: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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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7-23
不起诉决定作出后刑事强制措施应解除。
不起诉分为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如果是相对不起诉,则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