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负全责,对方电动车外壳损坏,人只是轻微擦伤,对方要求索赔3000元,是否合理?

车刮电动车全责,人轻伤,对方要求赔误工费,营养费。

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裁定已承担全部责任,需要勘查现场,进行相关的技术鉴定,再进行相应的赔偿。
轻微擦伤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受害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来计算,凭票据支付;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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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06
误工费合理。建议尽快报险,让保险公司介入。定损认可后拿修车,治疗发票和收入证明让保险公司报销。
第2个回答  2021-05-06
多大年纪,,,做什么的,,让他出证明,工资流水,,,没进医院没有误工费,,没住院没营养费,,,轻伤的话,不严重的,没流血,,没插破皮的,,最多300-500,,,要3000的,,让他起诉你吧,,,,,,电瓶车维修的,,,找个店铺,评估修理费吧,,,,估计你这个事情最多1000解决掉,,,,不依不饶的让他起诉你去吧,,公事公办,,,,,,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第3个回答  2021-05-06
遇到交通事故第一时间保护现场并报警,由交警根据事故现场来处理,电动车整个外壳换下来就两佰元左右,轻微擦伤到医院检查治疗不会超过伍佰元,对方要参仟元明显是讹人,可让交警处理。
第4个回答  2021-05-06
交通事故,负全责,你应承担一切损失,抓紧报保险,让保险公司介入,定损认可后可修车,提供治疗发票和收入证明,由保险公司负责,不需要个人掏腰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