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主要以5个档次为主。
按照《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国家规定标准的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基本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
其中省级财政补贴总量按地方补贴的50%安排,省对各试点地区根据其财力水平,分档次给予补助。其余部分由市、县两级共同分担,具体分担比例由市(州)人民政府自行确定。
对选择300元缴费档次缴费的,地方政府每人每年增加补贴5元,对选择400元缴费档次缴费的,地方政府每人每年增加补贴10元,对选择500元缴费档次缴费的,地方政府每人每年增加补贴15元,资金分担比例与基本缴费补贴分担比例相同。
扩展资料:
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应部分或全部代其缴纳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具体标准及分担比例由市(州)政府自主确定,自行负担。
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员个人帐户资金领取完毕的,由当地政府继续为其终身支付个人帐户养老金。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参考资料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