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工未达病退年龄,但因病丧失工作能力,公司该如何处理?

我们公司有一女同事42周岁,因患重度脑炎住院治疗(非工伤、非职业病),根据病人目前状况已基本确定今后无法工作。请问公司对待此员工该如何处理?相关手续该如何办理?
员工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工资该如何支付,有何标准?

1、首先应当按《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确定医疗期,即: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2、病假期间也就是医疗期的工资按《劳动保障条例》规定,按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如下:
工 龄 支付标准工资的比例
不满2年..............60%
满2年不满4年......70%
满4年不满6年......80%
满6年不满8年......90%
满8年及8年以上 100%
3、医疗期满后,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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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9-27
劝其办理病退,并协助到社保局高层通关解决(30岁病退的事例很多)。否则,企业的一大负担。
第2个回答  2009-09-27
只能先关心下生活,给些补助,等到45岁办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