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4年,我和老公生了两个孩子,他和前妻有个14岁的儿子,和我们一起生活,这几年老公从来不会主动拿钱给我们用,包括他的婚前财产一套房子的房贷,房子是租给别人的,我们自己租的房住,家里的一切开支都是我负担,3个孩子的吃喝拉撒也都是我负担,他下班回家就葛优躺着刷抖音或者网络赌博,手机声音开起很大声,不但不帮着分担负担和家务,还直接影响到孩子的身心健康,如果让他带孩子,一定是手机,平板电脑或者电脑伺候,最近3岁的儿子频繁眨眼,医生说可能患了抽动症,我找了几家医院治疗,医生叮嘱少看电子产品,为此我回家和老公沟通无效,看到他给娃看电子产品就会很生气,吼他骂他,让他去车里把手机玩够了再回来,最近他晚上就请他朋友去KTV.休闲娱乐场所找陪酒妹喝得夜不归宿,为此我最近晚上失眠,又不养家又不带娃又不做家务,还要去瞎浪,我提出离婚,不让继子与我同住,婆婆说话语出伤人,说我不嫁给老公也不可能挣得到这么多钱,现在挣了钱了想改嫁了,我生娃当天都在带人跑楼梯看房,月子期间也在操劳挣钱养家,觉得我做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老公不拿钱养家糊口也是理所当然,我觉得这样的家庭环境比单亲家庭可怕多了,对孩子的成长不利,也不想天天伺候继子了,不但不感激我,还觉得我图了老公的房子来的,经常说那个房子是给继子买的,我不服气几次要求加我的名字,都被婆婆怂恿老公拒绝,后来我把房产证撕了,不是我真的想要什么,而是心里不平衡。请问这样的男人在法律上有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