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一些西方国家要废除死刑?

如题所述

主张废除死刑的人经常用“文明”这词说事。他们认为死刑是野蛮时代刑罚,废除死刑是人类走向文明的标志。今天很多文明的发达国家,大部分在法律和事实层面已经废除死刑,这也是“废除死刑代表着文明”的一个佐证。

“文明”,多么吸引人的一个词语,他们举着这个词作旗帜,劝说世人支持废除死刑。既然他们用“文明”讨论这个话题,我也来讲讲,在法律领域真正的文明应该是什么样。

我认为,在司法界大谈如善待囚犯宽刑薄罚,这些不是什么文明。法律文明的首要标准是正义,受害人的权利,应该得到保障。

一个人被恶人侵犯,权利受到损害,他奋起反击,捍卫自身利益,其正当性毋庸置疑。“报复权”是受害人对其权益恢复正当性的概括,它的正当性根植于人性,被全世界各种文化普遍认可。不过,报复以何为限度,什么尺度范围内是正当,什么尺度是过当?

最普遍的规则是“同态复仇”,即“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这种尺度标准虽说有争议,不过还是被普遍认可,原因可能是,“同态复仇”最接近于个人权利的平等,谁也不比谁高贵。“欠债还钱,杀人偿命”,本质上就是权力的保障(债权偿还,报复权实现),被认为是普遍通行的规则。

请注意,前面我所论述的不是哪个国家的法律规定,而是自然法推理。国家法之上,还有自然法。根基于自然法的国家法,无论它的外形怎么粗朴野蛮,其内在合理性,往往能说服很多人,获得广泛支持。

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电影,一个恶贯满盈的家伙受到复仇,以相同方式被杀死,大仇得报,大快人心。即使复仇者违反法律,往往也深获同情。官方审判谋杀大案,最终处决恶劣的蓄意杀人者,人们的反应通常是:天理昭彰,正义实现。

相反,如果有罪之人得不到合理判罚,有重罪得到轻罚,杀人命者被宽宥,无论这国家是不是“文明国家”,最普遍的反应往往是:群情骚动,悲愤难言。很多人会对社会公义丧失信心,走向私人复仇的道路。由此可见,正义是有自然法作基础,大部分人的尺度并不会相差太大,也不会因为国家法律的随意规定,而有扭曲。

讲一个废除死刑的结果吧。

2011年7月22日,挪威发生该国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爆炸和枪击活动。当地一位白人种族主义者布雷维克,采用爆炸和的方式,对奥斯陆附近一个小岛上的夏令营人群,进行无差别大屠杀。无仇无怨,纯粹是为了宣示他的某种理念,布雷维克一共杀死77人,六十多人受伤。一年多以后,对这杀人恶魔的审判结束,布雷维克被判处监禁21年。这是多么“人道”,多么“仁慈”的司法判决。

此后,布雷维克住进一间由三间房间组成的小套房,每天吃完早餐,就可以看报纸,还有跑步机健身,还可以在电脑上玩游戏。除了被限制在一定区域内,布雷维克俨然过着中产阶级的悠闲生活,纳税人每年要花数万美元供养他。虽然他的刑期“长达”21年,事实上他只需在狱中呆满7年,就可以享受到“周末假释”,并且不受监控。利用挪威的法律系统,布雷维克经常和当局打官司,状告监狱“侵犯人权”。为此,他现在已经被挪威最好的奥斯陆大学录取,学习政治学专业。

这就是废除死刑、抛弃正义原则,无限制实行“司法文明”最极端的例子。可笑的是,布雷维克想用大屠杀“唤醒”西方,挪威则用堕落的司法证明布雷维克的正确。

抛弃正义,大谈文明的现代西方司法潮流,已经走向了反文明。幸亏绝大多数中国人还保有原始质朴的正义感。

最后总结我的死刑观念:国家司法的死刑,是受害人报复权的延伸。废除死刑,是对受害人权利的侵害。基于报复权的死刑,是正义而且必要的,它是真正法律文明的象征。真正应该废除死刑的,是一些无关命案的罪名。今天中国的死刑罪名看着还有不少,大部分都已几乎不用。随着死刑使用的审慎,绝大部分死刑执行都是针对严重的暴力犯罪,并且是命案。这个大面判断不会有问题。保留死刑是中国的制度优势,不应轻易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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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08
因为一些西方国家,信仰一些宗教,而宗教里面没有死刑,所以有一些国家要废除死刑。
第2个回答  2020-11-08
因为死刑是没有人道的,现在社会高速发展,很多事情也是需要讲究人道主义的,可以判处终身监禁;
第3个回答  2020-11-08
主要还是因为西方国家觉得犯人也是条鲜活的生命,觉得死刑太不人道。
第4个回答  2020-12-03

为什么一些西方国家要废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