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如题所述

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1.确认收房后,要办理房屋产权的时候交纳,由于房屋销售到产权办理,需要足够的时间,然而房屋在这段日子多处于保修期,如果期间存在维修问题,不能使用公共维修基金维修费用。
2.因此当业主付房屋首付的时候,如果开发商要求将公共维修基金一起交纳的话,业主可以直接拒绝,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3.当房屋交纳完契税,过户好后,意味着公共维修基金必须全额交付给相关的房产部门。
4.如果小区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话,公共维修基金一般是由该委员会统一收取管理。
在房屋办理登记产权缴纳了相关的税费后,是需要缴纳维修基金的,如果小区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话,该费用由业委会统一收取和管理使用。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中国的房屋维修金制度始于1998年,2004年,房屋维修金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其缴纳标准也由最初的"按购房款2%-3%的比例缴交"变为2008年的"按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米造价的5%-8%缴交"。按照2007年重新修订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共维修基金专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归全体业主共有。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该资金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1]
房屋维修基金的名字多年来经过数次变化,1998年时,叫做房屋维修基金,后改为商品房公共维修基金,2007年,根据当时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165号令,最终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房屋维修基金在缴纳的时候,一般都是在房屋交房之前进行缴纳,如果是首期房屋专修维修基金的话,可以直接存入专户里面,如果觉得妻子缴纳比较麻烦的话,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代交,在进行代缴的时候,需要在30日内将维修基金存入账户中,购房者在缴纳房屋维修基金的时候,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缴纳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买房都是需要缴纳维修基金的,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但是如果是购买二手房的话,因为房屋维修基金是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所以如果原房主已经缴纳齐了维修基金的话,那么在房屋所有权发生转让时,原户主应当向新户主说明维修基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同时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维修基金随房屋所有权过户给新户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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