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可以同时两个单位交吗?

前两个月单位淡季,我就去其他单位上了几天班,在新的单位也提交了社保资料,并且说明我在原单位是有社保的!后来在新单位做了几天没有做了,又回到了原来的单位(因为原单位我还没有去领工资,主管说只要没去人事领工资,就不算辞职,还可以回来工作)所以我继续回到原来的单位!但是后来被告知我的社保不能再交钱,说是重复了,社保局怀疑有人盗用我的身份,就停了我的社保,请问我该怎么办?
新单位是提交了我的社保资料上去了,可是我在那里只工作了几天,新单位最终并没有为我交社保费呀,我现在继续回到原单位工作了,我之前交了一年多的社保,我不想这一年多的白交,而且我现在还是回工作了,我要怎样才可以继续享受原来单位的社保呀?

在同一统筹地区是不可以的。

社会保险是法律强制要求单位和员工缴纳的为防止员工在工作、生活、退休出现人身意外或疾病得不到救助的一种保险。本质上属于保险的一种。

社会保险法对我国社会保险作出了基本规定,缴纳办法、申报办法等条例及部门规章对详细征收及缴纳作出了规定。

社会保险需要登记你的身份信息后才可以进行缴纳,一般在同一统筹地区内,不可以重复缴纳的。如不在同一统筹地区内,可能出现两份社会保险的情况,这是各统筹地区信息不畅的结果,慢慢的会逐渐完善。

扩展资料:

缴费比例

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

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

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0%,个人不缴;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保缴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18

也就是你现在想在原单位继续工作并交纳社保,就需要在新单位申请停交手续,然后转移关系之后就可以在原单位继续交纳社保了。

对于盗用身份,你需要确定现单位所办的社保,是否跟自己现在使用的身份证号码相同,这点很重要,涉及将来的相关切身利益。

是这样的,社保是统筹管理,也就是在同一个统筹区域内,是不允许开2个帐户的,所以就像你提到的那样,重复了,你就是属于这种情况。

而在非统筹区域,就可以重新参保,即同时在两个单位参保。


扩展资料:

社保缴费基数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

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

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缴费比例缴费比例,即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费率。

我国《社会保险法》对社会保险的征缴费率并未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按照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对不同的社会保险险种,我们实行不同的征缴比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保缴费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4

在同一统筹地区是不可以的。

社会保险是法律强制要求单位和员工缴纳的为防止员工在工作、生活、退休出现人身意外或疾病得不到救助的一种保险。本质上属于保险的一种。

社会保险法对我国社会保险作出了基本规定,缴纳办法、申报办法等条例及部门规章对详细征收及缴纳作出了规定。

社会保险需要登记你的身份信息后才可以进行缴纳,一般在同一统筹地区内,不可以重复缴纳的。如不在同一统筹地区内,可能出现两份社会保险的情况,这是各统筹地区信息不畅的结果,慢慢的会逐渐完善。

扩展资料:

应于两地或以上同时参保,重复缴费的年限无法累计;,不慎重复缴纳的可以在办理转移手续时选择退回其中一地的个人重复缴费部分。另外在两地同时参保没有意义,大家都只有一个身份证号,不可能两处参保领取两份退休金。有人说在上海、北京参保,将来退休可以领取两个城市的退休金。可能一个也领不上!

也就是说能领取一个地方已经不错了,不可能在两个地方同时领取。这个都是由养老金审核的,退休时申请养老金,都会进行联网查询,发现重复的一定不再发第二份。同时缴费的时期不能重复计算缴费年限,比如,2018年1-9月份你在上海北京两地缴纳居民保险和城镇职工保险,那就是9个月缴费,不会计算为29一十八个月缴费的。

这一点非常明确,不要认为多缴几个地方的社保,缴费年限就会成倍增加。如果不参保,你可以选择退回其中一个的缴费,只留下一个地方一个项目的养老保险项目。综上所述,两地交社保是没有意义的,有一个就可以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保险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9

不可以,原因:通常情况下,即使两个单位都不在意同时与两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每人只能缴纳并享受一份,社保和公积金也不能缴纳双份,多缴无效,劳动者不能同时与两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可以考虑与其中的一个单位协商。

办法:考虑到你在原单位并没有离职,建议暂停在新单位的社保缴纳,继续在原单位参保。对于你所说的社保局怀疑有人盗用我的身份,可以向社保局投诉,积极配合他们调查。

扩展资料

个人如何缴纳社保计算有两种形式。

1、由单位代交。即单位与个人共同缴费,这样,单位缴纳一部分,个人交纳一部分,按照个人上年的月平均工资收入,按一定比例缴纳。个人部分将按照个人的上年月平工资8%交纳养老保险,2%交纳医疗保险,0.5-1%交纳失业保险。

2、个人以自由职业者身份交纳社会保险。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数百至数千,当地各有规定),按一定比例交纳,各地规定不同,一般养老保险在18--28%的比例缴费,医疗保险一般按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6--10%缴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百度百科-社保缴费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2
是这样的,社保是统筹管理,也就是在同一个统筹区域内,是不允许开2个帐户的,所以就像你提到的那样,重复了,你就是属于这种情况;
而在非统筹区域,就可以重新参保,即同时在两个单位参保。

也就是你现在想在原单位继续工作并交纳社保,就需要在新单位申请停交手续,然后转移关系之后就可以在原单位继续交纳社保了。

对于盗用身份,你需要确定现单位所办的社保,是否跟自己现在使用的身份证号码相同,这点很重要,涉及将来的相关切身利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