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购车补贴

如题所述

一、市级购车补贴:深圳市新能源小汽车消费补贴
按照办理登记的小汽车指标获取方式,补贴分为以下三类:
(一)第一类补贴。使用通过常规方式申请的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或更新指标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以下简称“车辆价格”)10-20万元的补贴0.5万元/辆;20万元以上的补贴1万元/辆。
深汕特别合作区户籍居民可按相关规定申请纯电动小汽车或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仅限于办理在深圳市行政区(新区)内购买的新能源小汽车新车注册登记。补贴同上。
(二)第二类补贴。通过市交通运输局专项摇号活动获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仅用于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如用于办理新能源小汽车新车注册登记的,仅限于在深圳市行政区(新区)购买价格10万元及以上的车辆。其中,价格10-20万元的补贴1万元/辆;20万元以上的补贴2万元/辆。
(三)第三类补贴。通过放宽申请条件方式获得的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仅限于办理“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2年第9批及以前),且车辆动力蓄电池组总能量≥35kWh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小汽车” 新车注册登记。
二、区级购车补贴
宝安区购车补贴
活动时间:2022年12月9日至2023年1月31日。个人消费者申请,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补贴标准:补贴预算金额1亿元,个人消费者申请,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如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将发布公告截止活动。
(一)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给予5000元/台的补贴;
(二)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2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的,给予1.2万元/台的补贴;
(三)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30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的,给予1.7万元/台的补贴;
(四)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50万元以上(含)的,给予2万元/台的补贴。
法律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公告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目录。江淮、比亚迪、北京现代、重庆长安等14家企业的71个车型入围第一批推广目录。以上车型的所有配置的汽车均已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通过了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备案、获得了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证书,综合工况油耗比现行标准低20%左右。中央财政将对消费者购买以上车型的节能汽车给予每辆3000元的补助,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消费者。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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