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发【2011】86号文件对2005年退役的士兵是否有效

如题所述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11】86号)网页链接,对2005年退役的士兵是无效的文件。

回答者的理由是:

一、《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11】86号),首条就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新公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精神“;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主席令第五十号)是在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实施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于2011年10月29日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第608号令发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法规。

      上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两个法规中,引人注目的是对于退役军人安置规定的修订:由建国后一贯的“哪里来、哪里去”(城镇兵源安置工作。农村兵源回乡务农),与时俱进的改为“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本人申请,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一)因战致残的;(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是烈士子女的;(四)父母双亡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二条)。

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11】86号)全文中,并没有提及对于此前退役的军人有效或参照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