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29年11个月和30年退休金区别

如题所述

29年缴费年限比30年缴费年限职工退休基本养老金稍低。
同省、缴费工资指数相同情况下,缴费年限29年比30的稍低。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计算办法,分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每多一年就多1%,个人账户养老金也会因为多1年储存额增加而相应增加。
1、要说“29年工龄”和“30年工龄”相比,如果是在同一个地方,缴纳年限和缴纳费用相同的情况下,30年工龄的而退休金肯定比29年工龄的退休金相对高一点,根据社保固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的计算,工龄每多一年,基础养老金就多1%,个人账户的养老金也就随之增加。
2、但那是要是从待遇的计算方式可以看到视同缴费年限多一年,就会影响过度性的养老金。比如:如果平均缴费指数为1.3,上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29年的缴费年限中28年为实际缴费年限。那么29年工龄的过渡性养老金=(6000+6000*1.3)/2*4*1.4%=386.4,而30年的工龄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出来就是483,相差一年的差距约等于97,那么养老金就相差100元左右。同时国家在调整养老金的同时,也就会有相应的不同。
综上所述:根据上述举例计算的结果,同一个人缴费29年和缴费30年,在退休年龄和在同一年的办理退休,如果按照60%缴费,每月养老金相差76.72元;按照100%缴费,每月养老金相差104.47元。如果加上个人账户产生的资金利率,养老金的差距还要大一点,但从总体上来说,缴费年限相差一年,养老金差距就是100元左右。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规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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