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门诊怎么报销

如题所述

烟台门诊医保报销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门诊、住院就诊必须出示本人社保卡并刷卡就诊,门诊须告知医院就诊类别(如门诊慢性病、门特),对未出示卡证或就诊类别告知不清的,参保职工就医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2、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须出示本人市民卡,告知就诊类别(如门诊慢性病、门特),按有关政策刷卡购药,因特殊情况由他人代购药品时,须出示参保人员及代购人的身份证,并由药店登记备案;
3、门诊统筹实行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的首诊、转诊制。参保人员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参照社区管理的医疗机构进行首诊;专科医院可作为全体参保人员首诊医疗机构。参保人员需转诊的,由首诊医疗机构负责转诊,急诊、抢救不受此限制。门诊慢性病补助限额使用完以后,从下一笔费用起直接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在原门慢定点医疗就诊慢性病不需要转诊。门诊特定项目补助限额使用完以后,必须按门诊统筹的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并使用普通病历,方可享受门诊统筹的待遇。在药店购药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参保居民因多发病、常见病在签约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不设起付标准,由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实行限额管理,年最高支付限额一档缴费为200 元,二档缴费为350元。
在职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7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5%,退休人员在上述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综上所述,烟台市实施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将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减轻参保人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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