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书记与省政法委书记的区别

如题所述

职责范围不同,权力级别不同。
1、职责范围不同:省委书记是党的省级地方委员会主持常务委员会工作的负责人职务,负责省委的全面工作,包括政治、经济、组织、宣传、文化等各个方面。省政法委书记是负责管理和协调省级政法机关的工作,包括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
2、权力级别不同:省委书记是省级党委的最高领导,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拥有大的决策权和监督权。省政法委书记是省级党委的常委之一,属于省委领导班子的成员,权力范围主要集中在政法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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