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用庙佛等迷信场所当背景

如题所述

庙佛等不属于迷信场所。这块国家法律有相关规定:

    佛教徒烧香、拜佛是迷信活动

    佛教徒在寺院等合法的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公民自己家里进行烧香、拜佛的活动,是表达其对佛的恭敬心、敬畏心和全身心归依的一种合法的宗教仪式,是合法的宗教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中共中央〔1982〕19号文件把宗教徒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以及按照宗教习惯在教徒自己家里进行的“拜佛、烧香、礼拜、祈祷、讲经、讲道”等活动,列为合法的宗教活动,“都由宗教组织和宗教团体自理,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加以干涉。”(《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第63页)
    佛教活动当中,主要有拜佛,烧香,早晚功课,水陆法会,放焰口,洒净仪式经忏,收徒,传戒,上供,诵戒,坐禅,夏安居,持戒,祈祷,礼佛,参学,普佛等等,所有一切符合佛教教理、教义和佛教规制的所有佛教活动。  

    迷信和宗教有本质区别

    在现实生活中常常出现如下两种情况:一种是把正常的宗教活动误认为是迷信活动,从反对迷信活动的立场出发,禁止、抵制或打击正常的宗教活动,从而干涉和侵犯了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另一种是把迷信活动误认为是正常的宗教活动,认为制止迷信活动就会干涉和侵犯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这两种认识都是不正确的,因为宗教与人们通常所说的不属于宗教范围的迷信是有严格区别的。

    第一,宗教一般有悠久的历史,有创立本宗教并由信仰者崇拜的教主;宗教有自己成文的经典、系统的教义及规范化了宗教仪轨,并且有固定的宗教活动场所。迷信一般是由巫婆、神汉、算命先生等从事的抽签、打卦、算命、看相、看风水、驱鬼、跳大神等活动。它本身没有教主,没有成文的经典、系统的教义及规范化的仪轨,没有固定的场所。是由神汉、巫婆、风水先生等因时因地因人而从事的比较原始和低层次的巫术活动。

    第二、宗教都有信教者组成的宗教团体和宗教组织,团体和组织有宗教教职人员主持,宗教教职人员有严格的戒律和教阶制,各宗教并且还开办各种形式的宗教院校。迷信活动没有严密的组织系统,没有政府认可的团体和组织;对于从事迷信职业的人员来说,没有严格的戒律和教阶制;更不可能开办院校;迷信业者没有固定的场所,呈现单个分散和游击式活动的状态。

    第三、宗教是一种世界观,有一套系统的教理、教义和哲学理论;宗教是一种社会历史文化现象,对社会科学如哲学、文学、艺术,对自然科学如医学、天文、建筑等和人们的道德观念有很深的影响。迷信活动不是一种系统的世界观,没有系统的哲学理论,与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人们的道德观念是相悖的,是一种滞后于时代的思想意识。

    第四、我国当前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多种宗教,宗教活动,如“拜佛、诵经、烧香、礼拜、祈祷、讲经、讲道、弥撒、受洗、受戒、封斋、过宗教节日、终傅、追思等等,都由宗教组织和宗教信徒自理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加以干涉。”(《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第63页)而迷信活动是国家法律和政策所反对、禁止和取缔的行为,不受国家法律和政策的保护。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