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用地有什么规定

医疗用地盖好住宅,可以用二手房形式转卖吗?

第1个回答  2016-01-05
  国土交通部21日制定了“城市、郡规划设施决定、结构和设置标准相关规定”修正案,放宽了在“综合医疗设施用地”上建设医疗设施的条件,以落实近期政府推进的扩大内需、振兴服务业政策,预计经过公告等程序将于下月末公布实施。
  修正案规定,今后有300个病床和7个以上诊疗科室,护理人员、住宿场所和休闲福利设施(不超过病床面积的50%)的一般医院,可入驻综合医疗设施用地。今后老人、重病患者疗养院也有望入驻上述用地。
第2个回答  2014-09-16
它能看清我们的每一张脸。
你会成长,啊天真,但是不要使
活着,无知,缺少一条道路,
如两艘高船,受风支配,轻而潮湿
但我们希望这河还有一个河岸,
残一柔弱的一哈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12-24
(二)、基准地价界定的商业、住宅、工业三类用地性质以外用途的地价评估办法
1、综合用地:宗地中存在的由不同用地性质组成的综合用地评估,应按不同用途分别评估,再根据各类用地面积大小及影响因素权重加权求和得出综合用地的土地
价格。其中,以住宅为主的综合用地参照住宅基准地价评估再适当进行用途修正;以商业为主的综合用地参照商业基准地价评估再适当进行用途修正。
2、其他用途:
(1)
近似商业类:土地用途为金融保险、餐饮旅馆、娱乐、旅游、招待所、写字楼、电讯、邮政、歌舞厅、俱乐部、高尔夫球场、加油站、汽车站、火车站、停车场、照
相、洗浴、理发、洗染、各种贸易公司、商社咨询、中介机构、独立地段的农贸市场、超市、小商品市场、工业品市场、生活和生产资料市场、综合市场等参照商业
用地评估,视具体情况进行年期和用途修正。
(2) 近似住宅类:公寓、别墅等参照住宅用途评估,其中别墅用地有独立的修正体系。
(3) 近似工业类:军用工厂、采矿业、仓储、公共基础设施用地以及公路、铁路、民用机场用地等参照工业用地评估。
(4) 近似办公类:土地用途为办公、宣传、机关、教育、营房、科研、医疗卫生以及高、新、尖产业用地等用途的均参照住宅用地地价标准评估,再进行用途和年期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