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一位员工受伤,右手大姆指截伤,入院当天,医生有说以后会进行再造手术,就是脚指转手指,当时也签

如题所述

问:我公司一位员工受伤,右手大姆指截伤,入院当天,医生有说以后会进行再造手术,就是脚指转手指,当时也签了字!入院观察一个月后,医院在没通知公司(患者也没事先通知公司)商量的情况下,进行了脚指转手大姆指的手术,术后产生了将近两万元的费用,我想咨询一下:医院有没有义务在术前几天通知公司进行商量,还有,再造手术的医疗费用是否应该由公司承担~~~在日后如果患者进行伤残评定,脚指上的伤应该怎么算!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伤残鉴定要根据具体的受伤部位、受伤程度、康复情况、功能障碍以及事后恢复可能性等因素来综合判断,且鉴定是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来鉴定,而不是一般人能够直观评测的。建议联系当地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一到四级伤残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情况,残疾等级高,可能存在护理依赖,工伤发生后,不允许解除劳动关系。其赔偿项目主要有:(1)生活护理费《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规定,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护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和30%。(2)伤残津贴《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一次性医疗补助费《工伤保险条例》对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一次性医疗补助没有做出具体规定。《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则规定,一次性医疗补助以本人工资为基数,一级伤残的计发十五个月,二级伤残的计发十四个月,三级伤残的计发十三个月,四级伤残的计发十二个月。需要护理的,生活护理费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一次性计发十年。(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十八至二十四个月工资。其中:一级二十四个月,二级二十二个月,三级二十个月,四级十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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