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08-13
违法,说一个最简单的道理,假如你5号入职,18号离职,15号发生工伤造成10级伤残,你猜这个伤残津贴是由社保出还是由公司支出。
社保局出就代表他们认可不满一个月可以不买社保,相反就代表不认可这种做法。
实际操作是,只要发生工伤,公司没有买社保,那怕入职只有一天,也是公司担责。
在这个事情上,正常的操作应该是,员工入职当天购买意外险,1-20元一个月的,防止未购买社保发生工伤。然后公司在统一时间给员工买社保,当月离职是否购买看员工愿意,一般公司又不会按应发工资买,公司部份也就几百块钱,再怎么也不会差这点钱。
第2个回答 2021-08-14
离职日期在15号以后,原用人单位以未满一个月为由不给你上社保,这是违法的,根据社保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正常社保缴费时间内,不得以未上满一个月为由,拒绝给员工交社保,对这样的单位,你可以向当地人社部门投诉,人社部门会正确处理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8-13
离职日期的15号以后,人员单位以为没上,满一个月为由不给上社保,这个是违法的社保法规定上班在14天以上的就必须给交社保。
第4个回答 2021-08-13
只在15号以后,原用人单位未已未上满一个月为由不给上社保,其实这个是正常的,上社保应该按一个月月算,如果你一个月都没上到,是不可以上社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