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规定严格禁止的财务行为80条是什么部门下发

如题所述

《八项规定出台后严格禁止的财务行为80条》不是中央发布的文件,是国家税务总局督察内审司梳理发布的。

“我们积极建言献策,促进风险防控。梳理内部审计发现的常见问题,编发《八项规定出台后严格禁止的财务行为80条》和《社团组织加强财务管理40条》,20多个省市税务局纷纷转发并组织学习。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湘乡市国税局举办了财务知识考试,全局中层正副职、党组成员参加了考试,考试内容为《八项规定出台后严格禁止的财务行为80条》。

该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八项规定出台后严格禁止的财务行为80条》,并结合实际情况,依照职责分工,开展对照检查,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扩展资料:

经费管理

1、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2、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4、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纳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核算,严禁违规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

5、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6、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

7、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8、政府采购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

9、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

参考资料来源:湘西市人民政府网-国税局:认真贯彻落实“财务行为80条禁令”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灌云-经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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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1-30

《八项规定出台后严格禁止的财务行为80条》不是中央发布的文件,是国家税务总局督察内审司梳理发布的,被人民网、新华网等转载。

“我们积极建言献策,促进风险防控。梳理内部审计发现的常见问题,编发《八项规定出台后严格禁止的财务行为80条》和《社团组织加强财务管理40条》,20多个省市税务局纷纷转发并组织学习。《八项规定出台后严格禁止的财务行为80条》在社会上也产生了较大影响,人民网、新华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新浪、腾讯等媒体网站先后报道并全文转发,审计署等官方微信公众号也进行了转载。”

——摘自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国家税务总局督察内审司党支部书记、司长郭晓林:固本强身 做过硬的“打铁匠”》网页链接

第2个回答  2016-02-28
1,中央八项规定,是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并下发的文件。
2,如题所述的80条禁止财务行为,实际上是对八项规定中所涉禁止财务行为的归纳,并无另行下发文件。
3,可见,如题所述的答复,该80条禁止财务行为实质上也就是由中共中央政治局下发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