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如题所述

离婚后一方不让探视孩子,可以通过协商和起诉的方式解决。双方离婚后一方无法探视子女,可以请求另一方有协助。另一方阻碍探视的,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探望权是离异父母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只有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民法院才能依法中止探望权。探视的时间时间可以由父母双方协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一般探视到子女成年时。子女成年以后就可以自己决定了。探视的方式包括探望性探视和逗留式探视。探望性探视时间短,方式灵活。逗留式探视,一般时间较长,可在约定或判令的探视时间内,由探视人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视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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