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
申请人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申请调解。书面申请的,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和理由等;口头申请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和理由等,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
《条例》指出,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医疗纠纷的社会组织,其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的补贴费用由市财政予以保障,调解医疗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条例》进一步明确了与医院协商、通过医调委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三个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其中重点突出了医调委的作用。社会办医医疗机构及一级公立医院,发生医疗纠纷后,如果医患双方认可,医调委也会受理调解。
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纠纷可以通过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卫生行政部门行政调解或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三条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