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期恋爱,俗称“早恋”,指18岁以下的青少年建立恋爱关系或对他人产生爱意的行为 。“早恋”一词在中国大陆地区被广泛使用,相较于“青春期恋爱”,隐含来自社会观念的否定色彩。
数据显示,比起小学和初中学生,高中生进入青春期恋爱的比例较高。大部分人选择恋爱对象时会出于好奇、真心喜欢和享受追求与被追求的过程。在社会大环境的压力和价值取向影响下,大部分中国青少年会向父母和老师隐瞒自己的恋爱情况和性行为。
早恋的危害如下:
一,损害心身健康,早恋必然会花费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又怕被父母老师发现,精神压力和负担比较大。损害心身健康,不利于青少年的发展,青少年情绪不稳容易冲动,自控能力差,容易发生一些越轨行为,甚至是怀孕,造成无可挽回的精神、身体的伤害。
二,影响个人前途,早恋一定程度上浪费时间,分散精力,影响学习,成绩下滑,结果恋爱不成,升学无望,影响青少年的个人前途。
三,恋爱失败的痛苦,早恋大多是失败失恋最终会导致个人心理的创伤和精神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