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没商量,给降了1000元工资,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降工资不是不可以,但前提是公司经营出现问题,利润下降之类的原因,而下降工资。无缘无故下降工资是违法的。

    降工资也应该先通知工会,还有征求员工的同意,老板没商量过,就直接降工资,也是不对的。

    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拿出之前的工资条或银行转账记录做对比,证明工资下降了。

    有权以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然,前提是不想继续干了。


附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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