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在线等: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现试用期已满,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问题如下:正确回答有奖励!

王小姐2015年7月21日入职了广州某家科技公司,在工作一个月内用人单位与王小姐签订试用期协议,协议内约定岗位为产品专员,试用期限有1-3个月,薪资为5000元/月;2015年11月初部门经理找其谈话并告知部门取消编制,目前只有两个选择,1、调岗至市场部任职某某岗位;2、自行递交辞呈离职;

备注:签订试用期合同前与现单位的名称不一致,用人单位中途变更企业注册名称;

问题:
1、目前只签订了试用期协议,并无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是否违法?应该如何处理?

2、目前试用期以超过三个月,王小姐就转正的事情多次找部门负责人与人资部门了解并无结果?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需支付员工违约金? 支付违约金如何计算?详细计算方式?

3、单位是否可以随意调动员工岗位,并要求如果不调岗需自行离职?
引用单位与该名员工签订的试用期约定合同条款:【在试用期劳动合第一条 乙方的岗位 产品专员 ;在试用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

4、当初签订试用期协议企业的名称与现企业注册名称不一致,企业中途变更过注册名称;原试用期协议是否生效?

在线等,如有详细解答,请附上;将会采纳并附上奖励;

第1个回答  2015-11-05
1、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仅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法19条)。所以,你的所谓的试用期协议应该算是签了第一次劳动合同,如果到期了就要续签,如果没有续签就可以以合同到期为由其他不签劳动合同,申请仲裁
2、支付补偿金的公式是,月工资×工作年限+一个月工资 (工作年限不足半年按半年算,你这种情况的工作年限为0.5,另外加的那一个月工资是代通知金,及月工资×0.5+1个月工资=补偿金)
3、企业不可以随意调动岗位,调动岗位应该是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调动
4、变更后的企业依然要承认你的工龄,所以劳动合同什么的继续生效。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