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1-04
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法》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口头约定试用期是不合法的。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正式工工资补齐差额。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从你入职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
你如果不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你还可以要求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或一个月工资的赔偿。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