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治国理政过程中怎样贯彻党纪

如题所述

在治国理政执政事业中认真贯彻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这样一个问题,题目比较长,我们简化成“在党的治国理政过程中怎么样贯彻党纪的问题”,这里党纪主要突出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无论如何,主要讲的问题都在治国理政的过程中怎么样将党建设好的这样一个问题。
围绕着这样一个问题,我们准备讲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为什么要在治国理政的过程中认真地贯彻党纪。治国理政,治国、理政就行了,为什么还要把党纪提在这么高的位置上?我们要讲一讲原因;第二个方面,在治国理政过程中要认真贯彻哪些党纪?这是一个非常具体的问题,要贯彻党的纪律和党的规矩,具体要贯彻哪些纪律和哪些规矩?是不是全部都贯彻,还是重点贯彻哪些?这一点我们要交流清楚。第三个方面,怎样在治国理政中认真贯彻党纪。我讲的框架是解决为什么、是什么和怎么样的问题。
一、为什么要在治国理政中认真贯彻党纪
首先,为什么的问题。为什么在治国理政的过程中要认真地贯彻党纪?就结合最近的新形势,即“十三五”规划,规划即目标、方向、旗帜。规划有很多的要求,很高的目标,比如经济保持中高速的增长,在提高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的基础上,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要翻一番,产业要迈上中高端的水平,消费要对经济的贡献明显加大,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要加快提高。我们看这个目标都不是很容易达成的。今年总理刚刚在中央党校报告的今年的宏观经济形势,用了几个词,像“成绩来之不易”、“问题不可忽视”、“信心不可动摇”,主要是第一个问题,“成绩来之不易”,今年的宏观经济增长是6.9%,这6.9%确实是来之不易的,我们深受国际国内的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取得这么一个成绩实属不易。但我们可以看到,在未来中国经济发展,包括国际经济的发展的这样一个前景预期上,我们仍然不可保持很乐观的一个态势。我们要实现经济的中高速增长,在提高发展平衡性上,包括要实现两个翻番,还面临着非常大的压力,这些压力压在哪里?压在我们的政府和执政党身上。
不仅仅有这样的压力,还包括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的进展,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地提高,我国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前一段时间刚公布的贫困人口数量是7079万,我们距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有将近5年多的时间,有7年的时间,需要我们每年消除1000万的贫困人口,这样一个压力是非常大。每年消除1000万,每年就相当于每天需要消灭掉贫困人口上百万,这对于政府和执政党而言都是一个非常大的压力。这里还提出了我国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的整体贫困,还有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要显著提高,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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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三层意涵。第一个,现在党的建设过程当中还面临着腐败的问题,腐败的存量依然很大;第二个,反腐败的难度也在增大;第三个,腐败的增量依然存在。这三点都需要我们去制定一个新的更严密的,而不像以前牛栏关猫似的党内法规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
比如这里边有一个反腐败的难度在增大,就反映出这样一个问题。一些党员和领导干部对反腐败的工作认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有些党员,甚至领导干部认为,反腐败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甚至基于自身的小单位、小团体的利益,对反腐败持一种消极,甚至反对的态度,使反腐败的工作开展产生了阻力,这是一个问题。甚至还因为反腐败的过程当中,党风廉政建设过程当中,反“四风”过程当中,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过程当中,减少的一些人与单位的灰色收入,使这些人产生了消极的想法,甚至为官不为。针对这些人,怎么办?就需要制定严格的党纪,执行严格的党纪。
还有腐败的增量也在增大,针对这样一个问题,如何处理?如果我们已经构建了比较严密的党内法规,而且执行得比较好,那就不可能出现我们现在还能够观察到的现象,每到节假日期间,我们还没有发现违反“四风”的问题,消极腐败问题,还时不时地发现。中纪委每年在五一、十一期间都会有通报,都会发现一大批违反“四风”的问题,这反映出现在依然存在腐败增量的问题,怎么样遏制这些增量?可以通过现在一种反腐的治标的方式来压制和遏制住不断增加的增量,那从根本上而言,想解决增量的问题,还需要通过在治国理政的过程当中,在党的运行和建设过程当中严格地执纪。落实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自律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只有落实这些纪律,我们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住反腐败的增量,从根本上扭转现在从治标式的反腐向治本式的反腐的转变。这是党的建设过程当中面临的一些问题。
党的建设过程当中还面临着其他的问题,包括党员的问题,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是两个群体,一个是关键的少数,一个是关键少数之外的大多数,但不能说光管住关键的少数,我们治党就算完成了,并不是把党纪压在关键的少数上,我们这个问题就解决了。还需要将广大党员纳入到党纪的管辖范围之内,使得党纪的执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没有死角,这样才能体现出党纪的执行的公正性与公平性。
在党纪的执行过程当中有一个法则——“热炉法则”,就要求纪律执行一定要有公平性,不管是关键的少数,还是绝大多数,只要碰到这个热炉(纪律的高线)就必然被烫着。这是第一。第二,只要他们知道人碰到了,不论他是一个什么样级别的人,他都必然被烫到。体现其公平性,而且是立即被烫到,体现其及时性。迟到的正义不能算正义,就将这些人及时地、全面地都纳入到党纪的管理范围之内,这才是党纪执行公平性的一个基本要求。
那现在在党员队伍中,在关键少数之外的这些大多数党员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中就包括不合格党员的问题。包括长时间不缴纳党费,长时间不参加组织活动,不参加三课一会,还长时间地游离于党组织之外,包括思想上、组织上的不合格的蜕变的党员,如何处理?这都需要依据严格的党纪,按照党章来逐渐地处理,清理不合格的党员,使得党的机体更健康,具有活力。领导干部队伍的建设和党员队伍的建设,都需要我们严格去执纪。这是党的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党的建设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个问题,不仅是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都共同面临的问题,即“四大危险”和“四大考验”的问题,这是一个老问题,也是一个新问题。“四大危险”和“四大考验”是现在管党治党,治国理政过程中,我们党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这里边有市场经济考验的问题,如何处理好党和市场的关系,也就如何处理好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如何避免权力和金钱不正当结合的问题,如何避免官商勾结的问题,这是我们现在面临的一个巨大的考验。在市场经济下都成为了利益,就必须使利益和权力发生接触,那怎么样在接触过程中让他不被对方所腐蚀,这是我们面临的一大考验。党治国理政过程当中所面临的其他任务也要求我们必须严格执纪执法,这是第一大部分的内容,从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党的属性以及党的建设的过程中面临的任务,这几个角度来看我们为什么要在治国理政的过程中要严格执纪,回答这样一个原因的问题。
二、在治国理政中认真贯彻哪些党纪
(一)贯彻政治纪律
在回答原因这个问题之后,下面就直面一个更加具体的问题,既然因为外部环境,因为党的建设,因为自身的性质,我们要严格执纪,那问题来了,要执什么纪,具体执哪个纪?这是第二个问题,在治国理政的过程中要贯彻哪些党纪或党纪的哪些具体规定。
第一个,贯彻党的政治纪律。党的政治纪律这一条提出来也实属不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反腐的过程中越来越突出政治纪律在党纪中的地位与作用。所以,我们一直在强调守规矩、讲纪律,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守的就是政治纪律。2014年在山西历史上是极为不寻常的一年,系统式的、家族式的、塌方式的严重腐败震惊全国。在山西省七名省部级领导干部被立案审查,2014年全省处分的厅局级领导干部45名,县处级领导干部是545个人,领导干部深陷圈子,沦为利益链上的“牵线木偶”,最终陷入“一端端一窝”家族式腐败和“一倒倒一片”塌方式腐败的泥淖,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教训是十分深刻的。这里面突出的纪律问题恰恰是我们在改革开放、治国理政过程当中的政治纪律意识淡薄的问题。
网上流行的西山会的问题,搞非组织的政治活动,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他已将政治纪律淡化到了如此地步,由此可以看到,在这样一个场面,我们都需要将政治纪律提在前面。腐败线索已经被掌握,在查处这些案件的过程中,对抗组织审查的案件仍然屡见不鲜。
比如中纪委监察部的网站,曾通报称,山西省的政协副主席令政策存在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的这样一个行为。还据纪检部门的通报,十八大以来一些人甚至与他人签订攻守同盟,对抗组织的调查,对抗组织调查,不简简单单是一个组织纪律问题,它恰恰是政治纪律的问题,政治性不强,在对抗组织的过程当中是对抗组织的政治引导和违反组织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在政治上已经和组织走向了对立面,已经变成了专政的对象,从这样一个角度来看。
现在反过来看在治国理政过程当中执的纪,针对这样一个问题,首先执的纪是政治纪律,这是第一条。我们讲学习、素质和能力,但讲这些问题的前提都是要讲政治的,我们可以从现在看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将十条压缩到六条,这六条纪律处分首要的是纪律(政治纪律处分),把政治纪律提在最前面,党纪提在国法的前面,那在党纪内部,政治纪律提在党纪的前面。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表明,违反各项纪律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能力,但违背党的政治纪律是要动摇党的执政根基的,要动摇党的执政合法性的,所以,从这个角度而言,政治纪律要提在党纪的前面,治国理政过程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也好,调经济、稳增长也好,对于党员领导干部而言,这是政治任务,完成它也就遵守政治纪律。还有一些党内的言行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包括与组织保持高度一致等中观层面的言行,都应按照政治纪律来约束。
新版的条例将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和实践成果转化为法律条文,这个转化为法律条文,不仅仅是中央的规定,还与当前所有面临的问题,包括山西省的问题、对抗组织的行为,这都是从实践中来的,从实践中总结出来要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放在突出的位置上,而且在新法条文里增加了拉帮结派,负面清单,也有利于解决党员对组织忠诚的一个根本问题。现在政治纪律解决的根本问题是个人对党的信仰问题,个人党员领导干部对组织的忠诚问题,如果谈不到忠诚的话,那组织和党员之间的关系就不存在契约关系。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政治纪律就决定了党员和党组织的紧密关系,能守住这个政治纪律就将党组织和党员紧紧地凝结在一起,守不住这个政治纪律,党员就背离了组织,甚至走向了组织的背离面,这是第一,贯彻党的政治纪律。
(二)贯彻组织纪律
第二,贯彻执行党的组织纪律。党的组织纪律也是党的纪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举一个例子,中纪委日前对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阳作出了立案审查,他是严重违纪问题,潘逸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行非组织的政治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为谋求个人职务调整,送给他人财物。
党的十八大之后,中央加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制度,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对组织交底,向组织交心,对组织忠诚,就解决这些问题。在这样一个过程当中,发现部分领导干部对组织不交实底、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就使实践中必须解决不向组织交底,不向组织如实说明问题的这样一个情况,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制定一个新条例,确定组织纪律,将这些不向组织交底、不向组织交心、不向组织表忠诚的人,要纳入到组织纪律的管辖范围之内。还包括一些裸官的处理问题上,一些领导干部的家属子女配偶在海外定居生活,他本人就在国内是裸官,他在向组织汇报自己的家庭、工作情况时,往往没有写进这一块,隐去的不是简简单单的家庭关系,隐去的是对组织的忠诚,隐去的是一种对组织,乃至国家的安全隐患。裸官是一种安全隐患。所以,在治国理政过程当中,解决组织纪律松弛的问题已经提到非常重要的日程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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