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劳动争议我不服气先讼诉到法院公司律师问我没有签劳动合同、为什么当初不提出签劳动合同、我怎么回答呢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10-14
我觉得你可以说你没这个义务提出签劳动合同,因为劳动者的义务只有五项,分别是劳动义务、服从义务、保密义务、增益义务、损害赔偿义务,至于公司是不是有这个义务你不知道也不关心,反正签订劳动合同这事总有一边是有义务的。你来公司只是来工作赚钱的,公司视劳动法规为无物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本身就是一种藐视劳动法的行为,而当你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损害,当然要找法律进行维护。其实我觉得如果公司的律师能提这种脑残问题,水平也够有限的。
第2个回答  2013-10-14
对方信口开河,你不也可以如样反击:凭什么血口喷人的,说什么我没有提出来的?我不止一次向老板以及人事干部提起签合同的事情,他们每次都说“过几天”,就这么过了无数次的“几天”到现在了!
第3个回答  2013-10-14
劳动合同应该是公司主动找劳动者签订,如果劳动者拒绝签订的话,公司应该辞退劳动者 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错在公司
第4个回答  2013-10-14
你可以回答,用人单位故意不给你签
第5个回答  2013-10-14
签订劳动合同是公司的义务,劳动合同法保障的是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在无重大过失的前提下,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赔偿损失也就是支付给劳动者双倍工资,你对律师无需回答,只需证明你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即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第6个回答  2013-10-14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应当回答:我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本人曾向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订立劳动合同,但未受到用人单位采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