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分册——人类生活需要(农、轻、医);
2、第二分册——作业、运输;
3、第三分册——化学、冶金;
4、第四分册——纺织、造纸;
5、第五分册——固定建筑物;
6、第六分册——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7、第七分册——物理;
8、第八分册——电学。
扩展资料
IPC分类表分类表定义了5个分类原则:
1、整体分类
有的技术主题应当尽可能作为一个整体来分类,而不是将它的各个组成部门分别分类。
2、功能分类
技术主题按功能分类分入功能分类位置;分类表中不存在该功能分类位置的,分入适当的应用分类位置。
3、应用分类
有的技术主题按应用分类分入应用分类位置;分类表中不存在该应用分类位置的,应当分入适当的功能分类位置。
4、既功能分类又应用分类
有的技术主题既按功能分类分入功能分类位置,又按应用分类分入应用分类位置。若分类表中不存在该功能分类位置,则只分入应用分类位置;若分类表中不存在应用分类位置,则只分入功能分类位置。
5、独立权利要求与从属权利要求的分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专利分类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专利分类表(IPC分类)
1、第一分册——人类生活需要(农、轻、医);
2、第二分册——作业、运输;
3、第三分册——化学、冶金;
4、第四分册——纺织、造纸;
5、第五分册——固定建筑物;
6、第六分册——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7、第七分册——物理;
8、第八分册——电学。
扩展资料:
IPC分类表分类表定义了五个分类原则:
1、总体分类
一些技术主题应尽可能地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分类,而不是将其单独分类。
2、功能分类
根据功能分类,将技术主题划分为功能分类岗位;如果分类表中不存在功能分类位置,则应将其分类为相应的应用分类位置。
3、应用类别
部分技术课题根据应用类别划分为应用分类岗位;如果在分类表中不存在应用分类位置,则将其归类到相应的职能分类位置。
4、既有功能分类又有应用分类
一些技术主题分为功能分类和应用分类。如果分类表中不存在功能分类位置,则只分类为应用分类位置。如果分类表中没有应用分类位置,则只对功能分类位置进行分类。
5、独立请求权的分类和请求权的由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专利分类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专利分类表(IPC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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