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被政府出资收购了,要缴纳营业税吗?

如题所述

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

您好,重庆一家已倒闭多年、生产水泥的企业被当地政府出资购买了以后,购买合同明确表明了倒闭企业的厂房以及机器设备的出卖价格。据此,当地政府一次性将该资产买断,然后公开进行竞标出卖。税务机关指出,出卖购买的企业行为要缴纳营业税。对此,应如何理解?

专业解答

根据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如果当地政府以收购股权的方式取得该单位股权,同时以拍卖股权方式再次让渡资产,则可以不征收营业税。如果地方政府将资产分类收购再出售,则企业的房地产属于营业税征税项目,有关存货应计算征收增值税,固定资产可作为已使用过的旧资产免征增值税。即使地方政府收购此单位资产,该单位也属于销售行为,第一道环节的营业税由该单位缴纳,地方政府收购后再出售,则地方政府为营业税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出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时,允许在转让收入中扣除不动产的原购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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