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可以列为共同被告吗?

甲为发包人,将3栋楼房的建筑工程总承包给了乙,乙将其中1栋楼分包给了丙,丙将其人工部分分包给了丁,经验收合格,丙向丁出具结算单,现丙欠丁20万劳务费,丁可以将甲、乙、丙列为共同被告吗?

这个是可以的 根据我国民法的相关规定 合同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本案中,丁为承包合同的第三人。。。 合同的约定对丁不产生效力。丁可以向任何一方要求支付劳务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10-04
不可以,此件案例,只有丙和丁之间有劳务分包合同关系,丁只可起诉丙
第2个回答  2009-09-30
不可以,整件事与甲乙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