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三年内拆迁名单

如题所述

一、东丽区:新立街新立村
根据《土地征收预公告》(东丽区征告字〔2022〕24号):拟征收新立街新立村集体土地,面积约0.34993公顷。
二、宁河区:宁河镇林庄村,东棘坨镇马辛庄村、张老仁村、东赵庄村、小芦庄村、大顷甸村,甲城镇冯台村
1、宁河镇林庄村
根据《征收土地公告》(津宁公告〔2022〕第23号):征收宁河区宁河镇林庄村集体土地0.11699公顷(1.75485亩)。
2、东棘坨镇马辛庄村、张老仁村、东赵庄村、小芦庄村、大顷甸村
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津宁公告〔2022〕第24号):拟征收东棘坨镇马辛庄村、张老仁村、东赵庄村、小芦庄村、大顷甸村集体土地,面积约为0.529公顷。
3、甲城镇冯台村
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津宁公告〔2022〕第25号):拟征收造甲城镇冯台村集体土地,面积约为4.48462公顷。
三、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小辛码头村,周良街道孝庄子村,大口屯镇朱台村
1、黄庄镇黄庄村
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宝坻区征收[2022]44号):征收土地黄庄镇黄庄村集体土地0.11731公顷(1.75965亩)。
2、黄庄镇小辛码头村
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宝坻区征收[2022]45号):征收土地黄庄镇小辛码头村集体土地0.13101公顷(1.96515亩)。
3、周良街道孝庄子村
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宝坻区征收[2022]46号):征收土地周良街道孝庄子村集体土地0.11267公顷(1.69005亩)。
4、大口屯镇朱台村
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宝坻区征收[2022]47号):征收土地大口屯镇朱台村集体土地1.64713公顷(24.70695亩)。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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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9-07
天津三年内拆迁名单包括东丽区新立街新立村、宁河区宁河镇林庄村和东棘坨镇马辛庄村、张老仁村、东赵庄村、小芦庄村、大顷甸村,甲城镇冯台村,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小辛码头村,周良街道孝庄子村,大口屯镇朱台村等地块。
需要注意,以上信息并非完全准确的拆迁名单,仅供参考。最新的拆迁信息请以当地政府官网的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