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不给做伤情鉴定怎么办

如题所述

如果派出所不给做伤情鉴定,你应该首先了解原因,然后提出异议并申请复议。
一、了解派出所拒绝鉴定的原因
派出所拒绝进行伤情鉴定可能有其特定的原因,例如,你的伤情可能并未达到需要鉴定的程度,或者你的申请可能不符合相关的程序规定。了解这些原因有助于你判断派出所的决定是否合理。
二、提出异议并申请复议
如果你认为派出所的拒绝并无合理依据,你可以向其提出异议,并申请复议。在申请复议时,你需要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以证明你的伤情需要进行鉴定,并且你的申请符合相关程序规定。
三、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诉
如果复议结果仍然不能满足你的需求,你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在申诉时,你需要详细说明派出所拒绝鉴定的过程和你认为的不合理之处,同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你的申诉。
四、寻求法律援助
如果你在上述过程中遇到困难,或者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严重侵犯,你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律师可以帮助你分析案情,提供法律建议,并帮助你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五、考虑其他途径
除了上述途径外,你还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解决问题,例如向媒体曝光,或者寻求社会组织和公众的支持。这些途径可能会对你的问题解决产生积极影响。
综上所述:
如果派出所不给做伤情鉴定,你应该首先了解原因,然后提出异议并申请复议。如果复议结果不满意,你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诉或寻求法律援助。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冷静、理性,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操作,有助于你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条规定: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有争议的专门性问题的,应当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鉴定;鉴定人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九十七条规定:
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
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
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作为公安机关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的,应当将诊断证明结论书面告知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
违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同一行政案件的同一事项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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