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落户政策细则

如题所述

合肥落户为促进农村学生升学,以及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进而对于落户政策进一步进行完善。下面来说一说合肥落户政策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1、凡在城区合法稳定就业2年以上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1年以上的农业转移人口,可以办理本人落户及父母、配偶、未婚子女随迁或投靠。
2、凡自愿来肥工作的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人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高层次创新人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先行落户。
3、有自有产权住宅房的,在常住地直接登记为家庭户;房屋的,可以在就业地人才交流中心、居住地公共(社区)集体户登记户口,也可凭同意挂户和说明亲属关系的承诺书等材料,将户口挂靠在亲戚(指三代以内直系或旁系血亲)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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