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005-11-8日,我一个同事姚与人发生纠纷.将对方打伤,造成面部面部创伤3.2cm.对方提出上诉,可能要打官司,说轻伤的话会管制之类.朋友特急:希望各位高手帮忙! 1.他这个创伤是否属于轻伤范围? 2.如果属于轻伤,属于严重的还是较轻的呢? 3.这种情况,如果打官司,我朋友可能将什么样的处罚结果呢? 谢谢各位高手!在线等!周末愉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