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时工清退的问题

我的舅舅在一所中学连续做临时工12年以上,合同有时签有时不签,现学校要清退,他每月的工资不足重庆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学校应不应该把以前的工资补足?
学校下给他的清退通知时间是6月23号,要求他离校的时间为6月30日,学校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他,学校应不应该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他是一个残疾人,学校每年都用他的残疾证到残疾抵每个单位应该支付的什么经费,他这种情况,应该算是正式工或是合同工还是临时工?
学校清退他需要支付他多少钱?
请直接给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多谢!!
谢谢ldkpolice ,能再谈谈具体的解决办法吗
我从网上查到一个重庆关于最低工资实施办法的文件,可以照那个文件操作吗
有具体的操作办法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最低工资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同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此规定执行。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以要求学校给付克扣的工资;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除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外,应双方协商解除,单方解除合同已经违约,与是否提前30天通知没有关系;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劳办力字[1992]19号复函和劳动部《关于逾期终止劳动合同等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4]65号)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既未宣布终止,又未续订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这种劳动关系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双方应尽快办理补签、续订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个人认为转为不定期合同;

可以与学校协商,不愿意协商或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仲裁的时效为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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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01
在我国,只要是带国字头的单位,恐怕其中的很大一部分单位都招有临时工,国家机关、国有企业、还有一些事业单位,招聘临时工的应该很多吧。我不知道我国的临时工总量具体数字是多少,但我相信这一定是一个很庞大的数字。那些国字头的单位,诸如门卫、食堂员工、内部宾馆、招待所员工、司机、水电工,还有协助开展业务工作的内勤、协勤岗位,等等,哪一个岗位不需要临时工?这些岗位的临时工减得了吗?如果被减掉了,那些机关公务员、正式干部、职工,愿意到这些岗位做事吗?
笔者以为,加强临时工队伍管理的根本不在于随随便便就砸掉他们的饭碗,而是在于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把好入口关。要避免砸掉临时工饭碗的尴尬出现,就应该严把临时工的进口关,不滥招、过量招聘临时工。
二是不要抹黑临时工。如今一提到临时工,一些“势利眼”总会将临时工与低素质、缺品德划等号。一些单位只要一“出事”,总是喜欢让临时工“背黑锅”。笔者以为,临时工决不等于低素质、缺品德,临时工里也不乏德才兼备的人才,绝大多数临时工在工作岗位上都是遵纪守法而勤勤恳恳的,临时工对单位、对社会的贡献并不比公务员、正式工少。公务员、正式工队伍里也有不学无术的庸才,违法乱纪的败类。
三是不要歧视临时工。当今临时工受到的最大的歧视就是,一些单位临时工与公务员、正式工不能做到同工同酬。有些临时工所从事的也是比较重要的含金量较高的岗位,对单位和社会所做的贡献甚至大于一些公务员和正式工,可获得的经济报酬却比同岗的公务员、正式工低得多。一些临时工不仅在经济报酬上不能做到付出与回报成正比,在职业发展和升迁上更是毫无希望。尽管如此,一些临时工为了生存和贡献,仍能任劳任怨,忍屈负重。面对巨大的不公平,一些临时工并没有多少怨言,对待工作仍能兢兢业业,对待单位仍能忠诚付出。从一定程度上而言,当今中国的临时工是最能忍屈负重的群体之一。面对讥恭罐枷忒磺闺委酣莲此情此景,我们有什么理由动不动就对临时工说三道四?不善待临时工就是没良心!
四是不要随随便便就清退临时工。笔者并不反对必要的清退临时工行为,但反对滥清临时工,绝对反对某些人为了一己或某个小团体的利益,将一己或某个小团体的幸福建立在临时工被随意清退的痛苦之上,绝对反对临时工为单位忠诚贡献多年,当没有利用价值时,就像狗一样被无情踢开的举动。不要动不动就挥舞清退的大棒恐吓临时工,这是没良心的表现。
只要有需求市场,临时工就不可能被完全清退,这是由我国的国情决定的。我们应该以人性化的方式,善待临时工,多为临时工的利益着想。为了更好地保障临时工的利益,笔者建议国家进一步节约“三公”(公款、公车、公玩)消费,将“三公”支出砍掉一大笔,转移支付到临时工,多给临时工更多的经济待遇。建议国家将没收贪官的财产集中起来,建立扶弱基金,将其中的一部分资金转移支付给临时工。建议国家出台政策,将部分贡献大、德才兼备的临时工转正,以此让临时工在职业生涯的发展中也有个盼头,以此激励临时工更加勤勉地干好本职工作。事实上依照一定程序和条件将临时工转正,一些单位已经这样做了,而且社会反响很好,这也是人性化管理的一个重要举措。
行文至此,笔者最终还想重复这样一句,“要想减少清退临时工的麻烦和尴尬,那就在招聘临时工的时候,严格把好进人关口”。
第2个回答  2006-08-31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最低工资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同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此规定执行。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以要求学校给付克扣的工资;
第3个回答  2020-04-15
临时工也将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用工期限、工资报酬、养老保险、福利待遇等条款,以保障用人单位和临时工的合法权益。
第4个回答  2006-08-27
这种问题,最简单的办法,是找当地的工会咨询、帮忙。当然,找劳动局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