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飚车撞死人车牌号为浙A892E9保时捷凯宴越野车的驾驶人魏志刚,29岁,浙江杭州人该不该死刑呢??

杭州飚车撞死人车牌号为浙A892E9保时捷凯宴越野车的驾驶人魏志刚,29岁,浙江杭州人该不该死刑呢??我个人认为是因该的包括胡斌也是~!大家怎么看呢????最底也要判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大家要倾向弱势群体~!魏志刚和胡斌不需要帮他们了,他们已经是因该判刑的人了~!和广东梅州平远县纪委副书记醉酒驾车撞人2死8伤也因该判刑~!南京房地产老总张明宝酒后驾车闹市连撞死5人(包括孕妇和婴儿)等~!不要再让强势群体再践踏弱势群体的生命了~!
“爱心斑马线”黄底白条相间,中间印有大大小小的红色爱心图案。“爱心线”由杭州市长亲自设立,以悼念5月7日同样在斑马线上被撞死的26岁青年谭卓。看似安全的斑马线上,疯狂的车轮在不断地制造血腥。4日晚间的事故发生后,网络上留下这样的无奈:“再也不要以为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是安全的,这可能是通往‘天堂’的斑马线。”
http://news.sohu.com/20090610/n264435096.shtml梅州
http://news.sohu.com/s2009/nanjingcrash/南京

为什么那么多酒后开车撞死人????就是因为酒后开车撞死人的代价太低,所以造成酒后驾驶屡禁不止,假如交通法改为酒后驾驶一律判一至三年有期徒刑(吊销驾驶证,永久不能领取),酒后驾驶撞死人一律判三至五年有期徒刑(吊销驾驶证,永久不能领取),看谁还敢酒后驾驶~!酒后驾驶都是交通法律不健全造成的~!在中国有钱人的素质也不是通通都很高,在外国某些国家人人都素质好,只车让人,没有人让车的~!

再有就连人民公仆梅州平远县纪委副书记都带头醉酒撞死2人,你说其他人还不有样学样也酒后驾驶去撞死人????

最后请各位司机朋友,为祖国的社会和谐事业做点贡献,请不要酒后开车,不要再让无辜的生命死于你们的车轮之下,不要再让过马路的斑马线变成通往天堂的斑马线~!!!!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8-08
呵呵 楼主哪里人?我杭州人。
我说句很实在的话

由于这次事发地点是在浙江广电集团的门口。而且边上是爱心斑马线。所以在很紧急的情况下,没有经事实求证,很多只是记者自己臆想的东西被迅速报道了出来。

事实:
1.这次的卡宴是超速50%以内
2.被撞死的那人不在人行道上

那么为什么全国的反应会那么激烈?我觉得这是有很多种因素共同造成的
1.最近撞人事件频频,南京杭州都有大的交通事故
2.浙江是全国奔驰宝马占有率第一的省份,富人很多。仇富心里
3.先入为主的观念。媒体的第一次报道没有求证事实的情况下做出了比较片面的报道。

总之。我觉得很多一部分是近日的事故频频加上仇富心里
仇富的心里我觉得很严重。就是紧盯EVO,卡宴,这些字眼。“飙车”也是暗指这意思。胡斌事件,他已经多赔了一半钱,该坐牢的也坐牢,该怎么都怎么了。你觉得还应该怎样?死刑?难道是他故意要去撞吗?杭州应该说是全国治安,事故发生率较低的地区了。如果哪个农村一辆五陵撞死人 还会说飙车吗。
在一个经济快速发展的地方。思想跟不上物质的发展,这也在所难免。暴发户总是存在。这需要时间慢慢来的。都是每个地方所必经的时期。撞车只是一个信号。

还有倾向弱势群体这个问题,我觉得其实整个社会不管是不是真心,其实一直都是在倾向弱势群体。但是中国人有个惰性,你帮他,他认为这是理所应当。过分倾向弱势群体 那帮人只会客气当福气。提高全民素质才是真。
第2个回答  2009-08-10
卡宴多少钱?改装三菱多少钱?明显不是一个档次的东西,谁更有后台不用说了吧?现在已经在做手脚了。估计入狱都不会。不相信看以后,别给我最佳答案,我路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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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完全是复制粘贴,本人并不明白其意思,故本人不对以上内容负法律责任,请不要跨省追捕。要详查请自己联系原作者,谢谢!!!!
第3个回答  2009-08-08
说实话我支持判死刑 我觉得酒后驾车就等于故意伤害 应该按照刑事案件来处理

包括行人闯红灯 电瓶车逆向行驶等

既然交通条例从法则改成了法律 那么就应该对违反的人严惩 只要违法的人 责任必须自负 不存在弱势群体等说法 我也支持机动车不违法的情况下撞死违法行人白撞的做法 这些恶意违法的人就该为自己付出相应的代价

从五号一早开始就看到好多人在讽刺杭州,说什么杭州是离天堂最近的地方,还有人问去杭州旅游怎么可以避开斑马线,甚至还有人说自己作为杭州人感到可耻等等,看了这些问题让人心寒,我也实在忍不住想就此事说两句了。

先说车祸,哪个城市没有车祸发生?再说超速,哪个驾驶员能保证自己一辈子没有因为一脚油门踩深而超速过?然后说豪车,记得刘德华在天下无贼里说过:开好车的一定是好人吗?我们按照这个逻辑想,开好车的就一定要有社会关系、富家子弟就该每天自行车上下班吗?这些话暂且放到一边。

昨天早上我在六个有信号灯的十字路口观察,每个路口等两个变灯循环,我期待我可以看到杭州早五年就提倡的人让车车让人车让车的景象。但很遗憾,车让车了,车让人了,但人,好像没有哪个人让车先行的。我站在信号灯南向北的方向观察,跟我同侧等候信号灯的有6个人,那时北向信号灯全部红色,行人也都等在斑马线上,可当南北走向右转的信号灯亮起(东西向时左转),东西向的直行车都停了下来时,后面刚刚走过来的三个行人没有停住步伐直接过马路了。他们熟视无睹对面的行人信号灯!先过了一个年轻的女孩,后有一对夫妻拿着袋子看样子像是去超市,三个人走到隔离带的位置时,本来跟我一起等的行人也都跃跃欲试了,只剩下我一个人在等。我看到旁边的路人用异样的目光看着用手遮挡阳光却仍站在那等信号灯变绿的我。好像我哗众取宠,在那些闯红灯的人的衬托下,倒是我显得那样不和谐。这是我观察的第二个路口,环城东路和庆春路交叉口的位置。第一个位置是庆春路大学路北口的斑马线,行人与车辆更加见缝插针。还有清江路清泰双拼桥处、解放路路延安路交叉处、延安路学士路口和解放路秋涛路口,相对来说延安路学士路口和解放路秋涛路口几乎没有行人闯红灯,我不知是不是跟那里站了四个交通协管员有关系。如果你不相信,哪天可以自己去观察一下,时间不用太长,两个信号循环灯足矣。

看到这个场景我真是为杭州的驾驶员叫屈。自己那么谨小慎微的驾驶,居然被75、84这两次意外的交通事故拖下水。截止零五年底的报道,杭州(主城区)自2002年放开私家车上牌以来,车辆年增长率在25%以上,目前机动车总量为26万辆,每百人拥有量为13辆,高于香港67%!而杭州的私家车还在持续快速增长中。再来看看车和路的对比,香港道路总里程数1944公里,加上过海隧道和过海大桥等,总里程数超过2000公里。杭州城区道路总里程数约1000多公里,只是香港的一半多。杭州的交通本来就算是拥堵了,很多主干道像庆春路也只限速40码,还没有电瓶车开的快。杭州市区道路基本四百米不到就设立一个信号灯,驾驶员总不可能在看过去是绿灯的时候开到斑马线也停停车,让那些毫无交通法律意识的行人先过自己再重新挂档起步吧。难道不遵守交通法的人该值得我们倍加疼爱而遵纪守法的人却要受更多的气?这是不是“人善被人欺”的道理?也是五六年前出台的交通法说是即使行人过错,但行人属于弱势群体,机动车驾驶员也要负连带责任。斑马线固然是安全岛,但不见得在你自己违法的时候它也可以保护你,很多行人就是存在侥幸心理,在直行车辆停止的时候,趁左转车还没跟上就嗖的一下跑过去,这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做赌注啊!人不要太自私,不要侵犯别人的利益。你的时间你可以珍惜,但属于别人的时间你抢来装模作样的珍惜就不对了。

为什么前面我要拿香港做比较?大家可以看到相关报道,中新网1月24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落马洲青山公路洲头段,昨清晨发生涉醉酒驾车酿成6死1伤重大车祸。http://www.chinanews.com.cn/ga/shwx/news/2009/01-24/1541409.shtml。是不是我们就说以后不去香港了?如果你听说飞机遇难,是不是也以后不乘飞机,重庆公交爆炸,以后也不乘公交呢?

话题本身非常简单,就说酒后驾车撞人致死。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要说到人家开什么车什么身份什么背景,是不是在恶意把事情夸大呢?因为开车的是富家子弟?还是因为这件事发生在了人间天堂杭州?如果在某个县城,或者是一辆普通桑塔纳把人撞了,可能大家连知道都不知道吧!

当然,我知道这次撞人的主要原因主要是酒,酒后的人神经系统处于兴奋状态失去了理智,超速,导致了严重的举国关注的后果。我不知道这次事故中在斑马线上被撞的人有没有闯红灯。但我想说,这仅仅是个意外,请大家息事宁人吧!

我是个驾驶员,所以我理解那些被这两次事故伤及口碑的杭州驾驶员心理;但更多的时候我是个行人,我希望每个行人能以最起码的道德理念约束自己!我不是杭州人,所以我说话比较客观;我是东北人,有话直说的性格如果伤到了你,还请多多包涵!
第4个回答  2009-08-08
死刑是不可能的!
第一:是酒后,不是醉酒,这个在量刑上就会轻一点!
第二:超速不足50%,这点也会轻一点!
第三:行人没有走斑马线,要负次要责任!

最近这几起事故,只有成都那个是死刑,那个比这个要严重的多:无证,醉酒,超速,逃逸!这几样都犯了!那相对而言,杭州这个明显要轻一点!

只不过魏志刚正好在这个节骨眼上撞死了人,大家对胡斌那个3年都还很不满的,所以这个事件才会引起特别大的关注!

估计10年都不用,参考胡斌案,他比胡斌多了个酒后,估计5到10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