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纤厂水污染

化纤厂一般排放的污水如何处理,又有那些敏感目标?

根据《石家庄市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石政发[2007]44号)和石家庄人民政府《关于水质考核点位责任目标与财政挂钩的通知》(石政发 [2007]60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击偷排偷放、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尽快改善我县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做好今年及“十一五”后三年的水污染防治工作,特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决摒弃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的落后观念,采取超常规手段和果断措施,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处罚到位、追究责任到位,大力推行污染减排,确保我县绵河、冶河重流域水质进一步好转,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省会西部生态经济强县打下良好基础。

二、主要工作目标

按照市政府确定的我县地表水水源保护区水环境质量阶段目标要求和全县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任务,2008年底前冶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III类水质标准;主要水污染物COD年排放量控制在6500吨,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13%;县城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营,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全县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2010年底前,冶河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III类水质标准;主要水污染物COD年排放量控制在6000吨,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20%;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中水回用率不低于90%,全县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加大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

1、从现在起,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绵河、冶河、甘陶河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要详细核查近两年来在国家、省、市各种环保专项检查活动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及被挂牌督办企业,落实整改要求的完成情况。对查出严重超标的违法排污企业及屡查屡犯、偷排偷放的企业,要及时上报县政府并暂收排污许可证;县政府对此类企业将全部下达停产整治决定,有关部门要组织实施停电、停水、停供炸药等措施。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一律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其间要限产限排,确保排污达标,逾期不完成整治任务的,报请县政府批准,依法责令停产或关闭。

2、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量化管理、点状监督、责任到位、公众参与”管理模式,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工业集中区水污染处理设施的监管力度,保证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环保部门要将占全县污染负荷80%以上的26家水重点单位,作为重点环境监管对象,每月至少进行2次现场监察,每年进行4次以上监督监测。对明知故犯、阳奉阴违、屡查屡犯、擅自闲置污染治理设施、偷排偷放污染物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治,同时给于高额高限处罚和依法足额追缴排污费,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排污许可证,甚至依法责令关停。

3、县环保局要对我县二级水源保护区内已封堵的48个排污口进行逐一检查。对没有封堵排污口或封堵不严偷排偷放的、封堵排污口后另设暗道偷排的企业,一经查出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高额高限处罚。逾期不能完成整改措施,依法责令停产整治。

4、进一步规范县城内餐饮企业(含学校食堂、单位食堂,下同)的排污行为,严禁餐饮污水直接或超标排放。县政府授权县环保局,对排放餐饮污水不能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的餐饮企业责令限期治理,分期分批实现达标排放。限期治理要求及期限由县环保局另行提出要求。

5、所有水污染物排放企业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确保正常运转;所有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的企业,要加强对在线监测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发挥自动监测的作用,凡未与环保部门联网的企业,必须于今年年底前完成联网,否则,一律责令停产整治。

以上工作要在2008年1月10日前完成。逾期未能完成排查任务,要追究环保部门责任;对排查出的违法排污企业没有实施停产整治的,追究有关部门人员责任。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点污染源治理

1、县发改局同县环保局协调配合,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环保政策及排放标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开展重点行业的污染企业整治工作。要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淘汰规模小、污染重的落后生产能力。分阶段取缔排放不达标的年产1万吨以下废纸造纸企业。2007年底前取缔排放不达标的年产3000吨以下废纸造纸企业,2008年2月底前,取缔排放不达标的年产5000吨以下废纸造纸企业,2008年底前,取缔排放不达标的年产1万吨以下废纸造纸企业。

2、县发改委、县环保局负责,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二级水源保护区内严格禁止新建各种类型的造纸、化工、印染等重污染项目。从现在起,原则上不再建设10万吨以下的普通轻质碳酸钙生产企业。积极发展碳酸钙深加工产业,提高碳酸钙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

3、加强对重点水污染源的治理。华能上安电厂、微水电厂要加大干排灰改造工作力度,进一步减少冲灰水的使用。石家庄化工化纤厂、三五一四厂、县化肥厂、裕兴制衣厂、翼凌机械制造厂要进一步加大废水处理力度,大幅度降低水污染物排放,要采取循环利用和中水回用等措施,逐步实现废水零排放。

(三)强化重点区域动态管理,全面实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

1、环保部门要及时掌握企业排污状况,动态调整辖区范围内的重点污染源和入河污染源档案,建立动态数据库。要加强企业排污许可证管理,2008年底前,所有排污单位必须申领排污许可证。禁止企业无证或超总量排污。

2、环保部门要加强建设项目的后期环境监管,确保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应在3个月内进行验收,最长不超过1年。逾期不申请环保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必须停止生产,绝不允许以试生产为名违法排污。

3、环保部门负责,对造纸、医药、纺织、印染、化工、钢铁、食品、酿造、皮革、电镀等10个重污染行业日排水量100立方米或日排COD30千克以上的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行全天侯、全自动监控。2008年6月底前,国家、省、市控重点污染源和污水处理厂的污染物排放情况都要纳入自动监控范围。

(四)加快筹建县城污水处理厂

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必须在2008年底前建成并通过验收。试运行时要完成进水口、出水口COD自动监控装置安装工作,并与市、县环保部门联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克服一切困难,站在建设绿色井陉、生态井陉的高度,抓紧抓好污水处理厂筹建工作,争取今年年底前完成各种审批手续和开工准备工作,春节过后立即开工建设,力争提前建成并投入运行。发改、财政、环保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县成立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李彦明县长担任组长,王永华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县发改局、财政局、环保局、建设局、水务局、工商局、监察局、电业局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副县长王永华担任,副主任由县环保局局长王顺海担任。

(二)加强部门联动。发改局、财政局、环保局、建设局、供电局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尽快建立流域水污染防治机制。县发改局要把涉及水污染的建设项目纳入计划,从产业政策、投资建设等方面,加强指导和监督,并加强对有关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设备以及企业改造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县财政局要安排落实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所需资金,并研究制定我县污水处理费用的收费政策、标准及征收使用办法。县建设局要加快县城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工作。县工商局对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不予注册登记或发放营业执照。供电局要按照政府决定,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停电、限电措施。环保局负责对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坚决行使评优创先一票否决权;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定期将有关工作情况向县委、县政府进行汇报。要针对部分地方存在地方保护、企业偷排偷放和超标排污现象,加大查处力度。依照监察部、环保总局《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对责任人予以严肃查处。

(三)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环境宣传,及时宣传报道正面典型,对领导不力、工作不实、进展缓慢的部门要进行舆论监督,对典型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曝光,并跟踪报道整改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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