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受伤了,不能吃什么食物呢?

如题所述

1.避免使用桃杏之类水果,这些水果吃多了容易导致患者出现上火的症状,对伤口的愈合造成一定的影响。
2.注意避免食用海腥类食物,如带鱼、黄鱼、鲳鱼、蚌肉、虾、螃蟹等水产品。它们大多性寒而腥,对伤口的愈合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3.注意避免食用酱油,尤其是脸部伤口,很有可能因此导致伤口部位色素加重,出现疤痕。
4.避免食用鸡头、鸡翅、鸡爪、鹅肉、猪头肉等食物,这些食物容易引发肝火,从而影响口的愈合。
5.避免食用一些辛辣、刺激性的食物,这些食物容易引起上火,会导致伤口炎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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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03
眼外伤患者在饮食方面,一定要特别注意,需要食用一些清淡的食物,避免辛辣、海鲜等发物,以免引起刺激,加重瘙痒的发生。
眼外伤在缝合以后,一定要注意饮食上三餐中营养搭配,多食用一些比较含有高糖分的食物,比如葡萄、胡萝卜、桂圆、西瓜等,还有一些含锌量较高的食物,可以与维生素进行结合,产生体内的胶原蛋白,从而有助于伤口的愈合。
眼外伤患者,还要多吃一些坚果、动物的肝脏、蛋白质比较丰富的食物,也可以促进伤口愈合,瘦肉、红肉都是可以的,同时平时也不要吃辛辣、刺激的食物,蛋白质能够促进伤口愈合,减少感染的机会。
以上就是眼外伤的饮食禁忌。
第2个回答  2017-04-28
大葱,大蒜,辣椒,发酵过的酸奶,红茶,等等,发物.
"发物"一说,在民间流传甚广,中医也十分重视发物与疾病的关系,忌口主要就是忌发物。相传,明太祖朱元璋当了皇帝以后,便加紧残害开国有功之臣,元帅徐达患了"发背",最忌吃鹅肉,因鹅为发物,易动火发疮。朱元璋别有用心地赐徐肥鹅一只,徐达明知其恶意,但又不敢违君之命,只好当场吃下,不久,徐达"发背"扩散而亡。说明疾病的转归与食物有一定的关系。
名医秦伯未在《中医对于病员的膳食问题》中说过:"凡能引起口干、目赤、牙齿肿胀、大便秘结等的荠菜、韭菜、香菇、金花菜等,都有发热可能,俗称发物。"
实质上发物是指摄食某些食物后能引起旧疾复发、新病增重。发物的范围很广,有时将荤腥食物都看着发物。一般按发物的性能分为六类:
一为发热之物,薤、姜、花椒、胡椒、羊肉、狗肉等;
二为发风之物,如虾、蟹、香蕈、鹅、鸡蛋、椿芽等;
三为发湿热之物,如饴糖、糯米、猪肉等;四为发冷积之物,如西瓜、梨、柿等各种生冷之品;五为发动血之物,如海椒、慈菇、胡椒等;六为发滞气之物,如羊肉、莲子、芡实等。
中医治病离不开辨证论治,忌口也不能忽视"辨证论忌",如疾病属寒证,症见体质虚寒,大便溏薄,胃痛喜热,四肢发冷等,则应忌食寒凉生冷之食物,如西瓜、雪梨、香蕉;热证见面目赤红、发热、痔疮下血、失眠心烦者,忌食生姜、辣椒、大蒜油作品等。急性肝炎,病人舌苔黄厚而腻、胸腹膨胀满、纳差不食、小便黄赤,这是湿热重之象,应忌吃油腻食物和辣的食物,滋补燥热之品;肚腹胀气的病人应忌豆类、山芋、土豆等:冠心病、高血压、高脂血症应忌肥肉、奶油、动物内脏、鱼卵、骨髓等;好发疮痛、疖疔者,多因火热之毒所致,凡肥腻辛辣之品均在禁忌之列。
按照民间的经验,羊肉、猪头肉、猪蹄、鹅是大家公认的"发物"。其中羊肉性大热,感冒往来寒热,或素体多火,或热病初复,均不宜吃,否则将使旧病复发。关于鹅《本草纲目》中说:"鹅,气味俱厚,动风,发疮。"凡皮肤病、过敏性疾病、热病等应忌服。猪蹄有发乳、托疮之效,但疮疡初起忌服。
第3个回答  2020-12-19
眼睛外伤牙膏一般都是由于意外引起的眼睛部位损伤,所以应该及时到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可以通过手术治疗的方法来改善病情,避免眼外伤引起局部感染,甚至会影响到人的视力健康。眼外伤的患者手术治疗之后,应该有一个好的饮食规律,可以促进身体好转,避免眼外伤症状更加严重,所以平时多补充人体所需要的维生素c,但是不能够是辛辣的食物或是海鲜类的食物。

  一、海鲜食品:海鲜类的食物属于发物,如果出现了炎症,眼外伤,在手术治疗之后吃发物都可能会影响到伤口愈合,所以眼外伤的患者尽量应该饮食清淡,避免局部刺激,导致伤口瘙痒和病症更加严重。

  二、莴笋: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食物,但是莴笋当中含有的一些物质,对人的视力健康会产生一定的危害,对视神经有一定的刺激作用;吃多了还可能会引起视力模糊。如果出现了眼外伤,尽量不要吃这种食品。

  三、辣椒:出现了眼外伤或者其他部位的损伤,在治疗疾病的过程中都不能够吃辣椒。辣椒虽然是一种常见的食物,但是出现了身体不适的症状之后,吃辣椒会导致病情好转速度缓慢,甚至会导致营养不良。

  四、猪油:很多人做食物的时候都会放猪油,但是出现眼外伤,尽量不要吃猪油。因为这种食物容易滋生微生物,导致局部感染,对眼外伤的治疗会有很大的影响。

  眼外伤的患者一定要在发病早期,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也可以选择药物治疗的方法来改善病情。如果出现了炎症炎外伤必须要手术治疗,手术治疗之后要多注意休息和合理的饮食安排,多吃些应季的蔬菜和水果,多补充人体所需要的营养成分,性的食物或者海鲜类的食物,避免影响到伤口愈合。
第4个回答  2013-12-04
大葱,大蒜,辣椒,发酵过的酸奶,红茶,等等,发物.
"发物"一说,在民间流传甚广,中医也十分重视发物与疾病的关系,忌口主要就是忌发物。相传,明太祖朱元璋当了皇帝以后,便加紧残害开国有功之臣,元帅徐达患了"发背",最忌吃鹅肉,因鹅为发物,易动火发疮。朱元璋别有用心地赐徐肥鹅一只,徐达明知其恶意,但又不敢违君之命,只好当场吃下,不久,徐达"发背"扩散而亡。说明疾病的转归与食物有一定的关系。

名医秦伯未在《中医对于病员的膳食问题》中说过:"凡能引起口干、目赤、牙齿肿胀、大便秘结等的荠菜、韭菜、香菇、金花菜等,都有发热可能,俗称发物。"

实质上发物是指摄食某些食物后能引起旧疾复发、新病增重。发物的范围很广,有时将荤腥食物都看着发物。一般按发物的性能分为六类:

一为发热之物,薤、姜、花椒、胡椒、羊肉、狗肉等;

二为发风之物,如虾、蟹、香蕈、鹅、鸡蛋、椿芽等;

三为发湿热之物,如饴糖、糯米、猪肉等;四为发冷积之物,如西瓜、梨、柿等各种生冷之品;五为发动血之物,如海椒、慈菇、胡椒等;六为发滞气之物,如羊肉、莲子、芡实等。

中医治病离不开辨证论治,忌口也不能忽视"辨证论忌",如疾病属寒证,症见体质虚寒,大便溏薄,胃痛喜热,四肢发冷等,则应忌食寒凉生冷之食物,如西瓜、雪梨、香蕉;热证见面目赤红、发热、痔疮下血、失眠心烦者,忌食生姜、辣椒、大蒜油作品等。急性肝炎,病人舌苔黄厚而腻、胸腹膨胀满、纳差不食、小便黄赤,这是湿热重之象,应忌吃油腻食物和辣的食物,滋补燥热之品;肚腹胀气的病人应忌豆类、山芋、土豆等:冠心病、高血压、高脂血症应忌肥肉、奶油、动物内脏、鱼卵、骨髓等;好发疮痛、疖疔者,多因火热之毒所致,凡肥腻辛辣之品均在禁忌之列。

按照民间的经验,羊肉、猪头肉、猪蹄、鹅是大家公认的"发物"。其中羊肉性大热,感冒往来寒热,或素体多火,或热病初复,均不宜吃,否则将使旧病复发。关于鹅《本草纲目》中说:"鹅,气味俱厚,动风,发疮。"凡皮肤病、过敏性疾病、热病等应忌服。猪蹄有发乳、托疮之效,但疮疡初起忌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