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妻都是同一单位的公务员,我是该单位的一名副科长,我妻子是科员,但我们不在同一科室。有一天人事部门的同事跟我说:你们不能在同一单位上班,按照《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你们应回避,有一方应调任其它单位。我们还能在同一单位上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