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都需要什么程序,如果劳动仲裁判

如题所述

根据《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劳动争议仲裁流程图

根据《劳动法》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当受理。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 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斥日期等。

仲裁委员会接到仲裁申请书后,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查:申诉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该劳动争议 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分管辖;申诉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和符合要求;申诉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等。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应在7日内审批并作出决定。决定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内通知申诉人,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诉人,并告知其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决定不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申诉人。

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在自立案之日起7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的规定组成仲裁庭。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适用法律、法规明确的案件,可由仲裁委员会指定1名仲裁员独任进行。   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要及时开庭仲裁。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以及当事人拒绝受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对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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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06
一:仲裁申请
当事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姓名、职业 、住 址、 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请人的情况;申请请求 和事实根据 ;委托代 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请日期等。
二:审查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 申请 人;认 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不予 受理或者 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仲裁准备
① 组成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处理争议案件应当组成仲裁庭,实行一案一庭制。仲裁庭由三名 仲裁 员组 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 员会应当在 受理仲 裁 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②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的成员、被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的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和 翻译 人员 等,作出回避决定。
③调查取证。仲裁庭人员应认真阅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材料,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争议事 实。 对于 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提交法定部门进行,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员会委托有关 部门进行 。各地仲 裁委员会之间可以互相委托调查,受委托方应当在委托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调 查。因故不能 完成的,应当 在要求期限内函告委托方仲裁委员会。
④拟定仲裁方案。仲裁庭成员应当根据调查的事实,拟定对劳动纠纷的处理方案。
四:仲裁审理
①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 有正 当理 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②先行调解。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要及时仲裁。经调解达成 协议 的, 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 当事人。 调解未达 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以及当事人拒绝受调解书的,仲裁庭 应及时仲裁。
③开庭裁决。仲裁庭开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 代理 人及 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申请回避 并宣布案由 ;听取申 诉人及被诉人的答辩;仲裁员以询问方式 ,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当 庭调查,并证询双 方当事人的 最后意见;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当庭再行调解;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 达不成协议的案件,及 时休庭合议并作 出裁决;仲裁庭复庭,宣布仲裁裁决;对仲裁庭作结论或需 提交仲裁委员会决定的疑难 案件,仲裁庭可以宣 布延期裁决。
④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裁决书由仲裁员署 名, 加盖 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仲裁庭当庭裁决的,应当在自裁决作出之日起7日 内发送裁决 书;定期 另行裁决的,当庭发给裁决书。
⑤仲裁期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 十五 日内 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 事人,但 是延长期 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 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仲裁庭 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 裁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09-15

仲裁后,对事件作出裁决,所做的裁决书无法送达当事人,则会将裁决书在有关网址或者宣传栏上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届满后,仲裁裁决书则视为已经送达,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生效。在受送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采用。方法: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张贴在人民法院布告栏内或公共场所,或者登报、广播、在电视上播映。国内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凡采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应当记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并将有关情况附卷备。登报可以直接在手机支付宝或者微信小程序上操作,在支付宝首页搜:跑政通,里面省级市级报纸都有价格很详细,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报纸。价格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  可以加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