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为什么不让粉碎塑料

环保局为什么不让粉碎塑料

环保局不让粉碎塑料的原因如下:
1、回收利用废弃塑料时,分类十分困难,而且经济上不合算;
2、塑料容易燃烧,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例如聚苯乙烯燃烧时产生甲苯,这种物质少量会导致失明,吸入有呕吐等症状,PVC燃烧也会产生氯化氢有毒气体,除了燃烧,就是高温环境,会导致塑料分解出有毒成分,例如苯等;
3、塑料是由石油炼制的产品制成的,石油资源是有限的;
4、塑料埋在地底下几百年、几千年甚至几万年也不会腐烂;
5、塑料的耐热性能等较差,易于老化;
6、由于塑料的无法自然降解性,它已成为人类的第一号敌人,也已经导致许多动物死亡的悲剧。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规划。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
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并公布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
规划的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
等,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
第十六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
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
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
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报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监
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统一规划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
置,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
有关行业、专业等各类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和监测规范的要求。
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监测机构及其
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