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一完小升初招生标准

如题所述

小升初招生标准:
(一)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公办小学采取划片方式招生;公办初中采取划片为主,九年一贯对口直升、统筹调剂为辅的方式招生。坚持消除大班额目标导向,对超出招生计划的学校生源,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调剂合理分流到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二)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民办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招生对象以中心城区生源为主。对报名人数未超出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对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制定招生办法,依法依规做好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办法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4〕600号)精神,中心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细则,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城市子女同等对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证件:一是学生本人与其父母同户的居民户口簿。二是学生父母的居住证;或房产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登记凭证。从2021年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中心城区入学,必须持有监护人或本人有效居住证,暂住登记凭证将不再作为入学依据。三是一年以上的劳动就业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四是随迁子女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校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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